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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变闯都市_遇英(第291章 《灵异灵异》(二)) 第(3/3)页

收到命令后庞凯以及潮还有啊风就赶往了那个酒吧。

阿飞的话早在两天前就已经投胎去了,正好有人接了他的位子。

“快快快!”啊风叫嚣这往楼梯冲去。

“喂!你就这样上去?”潮不可思议地问着啊风。

啊风奇怪道:“不行啊?”

潮掏出了什么东西,递过去,道:“戴上它,这对叫追魂绒里手套,戴上了就可以接触及攻击灵体。”

啊风戴上后,看了看,问道:“为什么是绒里啊?”

“这把是噬魂枪,拉开保险,上弹匣,把自己的血抽向弹头,上膛,开枪。”潮快速给啊风讲解完把这高科技灵异武器递了过去。

这把噬魂枪,在扳机出有个针头,是用来抽使用者的血的,抽完后会有导管导向枪口内,形成一层血膜,打出去的子弹是需要经过这层血膜的,这样的话,在这部电视剧中就能对灵体产生伤害,还是挺厉害的一把枪。

“抽血?为什么啊?哇,这么粗的针头,很容易失血过多的。”啊风又开始抱怨了起来。

潮依旧没有理他,拔出腰间一排金属试管中的其中一个,说道:“这是现形水,泼向灵体后它会立刻现形,鬼的功力也会减一半,但你只有五分钟的时间行动。”

“为什么是五分钟,不是六分钟啊?”啊风接过现形水问道。

潮是彻底崩溃了,他摊着双手问道:“我怎么知道为什么?为什么你这么多为什么,为什么你是男人不是女人呢?为什么你叫啊风啊?”说完后上了楼梯,不准备理他了。

“为什么我叫啊风?因为是老爸给我起的,为什么我是男人而不是女人,是因为我的染色体中有又个y,当与卵子的x结合起来,就变成男孩,你问我为什么有那么多为什么是因为我不明白。

不明白就办不成事,办不成事我就会被解雇。”

这啰嗦的啊风还真的解释了起来,听得庞凯是一头雾水,身为大老爷们儿咋那么能墨迹的,他也是最了。

“我现在上去找,你呢,到那边找,别再问为什么,强子,你去另一边。”潮快速说完后就行动了起来。

庞凯走进了这个门,发现是一个酒吧,还真是狂野派对了,死了一个人竟然依旧如此狂欢,就像是没事儿发生一样。

灯红酒绿,不断地有五颜六色的光线扫射在每一个人身上。

劲爆的音乐充斥着所有人的耳朵。

而潮却走到了一处地下室模样的地方,看到了那个全身烧焦,衣服却安然无恙的女子,这是从死者的衣着判断来的。

啊风则是不得了,他和庞凯是属于一个地方,不过是不同的方向,他走过去。

一名衣着暴露的美女在一群肌肉男的簇拥下,来到啊风身边,围绕在他身边,好不妩媚。

眼神越来越温柔,两人越靠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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