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要健全学习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干部学法用法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年度目标管理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指出:“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考核制度。要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制度,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要将基层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管理的情况纳入其主管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中,并与其主管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检查、评比,将检查、评比的结果作为考核其政绩的重要依据之一,从而加强对基层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考核。三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保障制度,把法律学习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任务,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重点课程,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律培训、法制讲座及政府办公会前学法等集中学法制度。
第三,要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解决他们对学法用法不够重视的问题。不日新者必日退。知识更新的速度从未像今天这样迅疾。有研究机构指出,一年不学习,一个人的全部知识就会折旧80%。在“知识爆炸”的信息时代,学习时刻放松不得,提升能力丝毫懈怠不得。因此,要坚持把基层干部各项学法制度落到实处,提高认识,法律学习必须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不得流于形式,避免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的尴尬。在学习制度上,要规定基层干部学法的课时要求。在学
法的形式上,要依托党校、行政学院进行系统的法制培训;通过举办法治论坛、典型案例分析、开办干部法律网校等多种形式,组织基层干部学法。要在培训质量上下功夫,对培训不能流于形式,而是要形成经常性的制度,建立一种长效机制,要力求实实在在的效果。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干部培训证书、有关的培训活动以及相关的中介组织的管理,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不正之风。
第四,学习方法要科学化。以前,基层干部学习法律的方法相对单一和陈旧,甚至还存在走过场和形式化的现象。今后,客观上要求法律学习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一方面,由“灌输”向“渗透”转变。必须改变以往主要依靠灌输的工作方式,要把工作内容渗透到基层干部工作和生活的各个领域中,以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另一方面,由“单向”向“多向”转变。要形成学法用法的合力,提高新形势下基层干部学法的实效性。
第五,基层干部学法经费资源投入要制度化。一定的投入是基层干部学法活动良性运转的保障性要素。从资源角度来讲,系统本身就是一个资源配置器,即通过系统的运行,资源将被按照总体目标的需要分配下去,从而实现资源的流动。只有流动,资源才会成为资源,否则就是无效的物质。只有分配资源的活动,才能使系统成为系统,否则就是各个组成部分的拼凑而非真正的系统。近年来,许多地方存在着干部学法基本投入、硬件设施、岗位体系缺失等现象,特别是设施建设滞后,资金投入不足,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经费缺少的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了基层干部学法内容泛泛,不能反映信息化、全球化和知识化对现代干部领导力提升的要求。现代社会的法治工作和法治学习不仅仅是“软件建设”,它更需要“硬件”依托,只有软硬件结合,基层干部学法活动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和工作对象变化的实际,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加生动、形象。
总之,基层干部学习法律应讲求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辩证统一。制度化则是基层干部学法道路上的重要命题。制度化在于强调基层干部学法作为所具有的普遍规律,目的在于按照法治活动的特点,认识和接近客观事实,增强基层干部学法活动的战略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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