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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命运:中国未来经济转型与改革发展_吴敬琏(第四篇 土地所有制与房地产趋势_中国土地制度改革何处去?) 第(6/6)页

西方整个这套规定,跟我们现在对市场经济的理解相差十万八千里。我们去德国,德国是在这方面要求最严的。德国从18世纪、19世纪开始就是建筑不自由。现在到德国看,从城市到乡村,都特别漂亮;实际上,人家的那个漂亮的后面,不是靠每个人的自觉,是靠法治。

所以,在土地问题上,土地的非农使用的法治方向是什么,就是所有权和开发权相分离的这个现代的土地制度,我们国内包括我们领导都要补课,因为这些基本的道理都还不知道。从国外回来的很多人,他不讲这个,他主要跟我们宣传的是私有产权的至上;他不去讲现代西方的土地制度发展到今天,他的土地利用是高度规划的、高度计划的,比我们的计划经济还厉害。

从方向上来说,宅基地将来是一定会自由买卖的,这是市场经济和改革的方向。违建不能合法化,这也是法治社会的底线,它永远合法化不了。什么是我们改革的方向,什么是这里面的误区,我们在分析土地制度难点的时候一定要非常清楚。

宅基地将来从方向上来看,就是要逐步改的,就是城里人也是可以下乡,去买地去置业,但是这需要条件。三中全会的《决定》最后把这一块给卡住了,我认为非常正确,要不然不说天下大乱,至少天下中乱。为什么呢?在今天这个情况下,如果允许城里人下乡买地,那我们有太多的富人,想到农村去圈一大块土地,去搞个庄园,周末去度个假。他能遵守规划吗?我们城里面还在楼上盖房子呢,农村严格实施规划管治,我们现在还没有这个能力。将来从方向上讲,是应该允许居民下乡购买土地,不过要有税收调节,有土地用途和规划管治。这一点看看发达国家就知道了,我们沿着市场经济方向走,将来会是什么样的。

土地制度改革中的困局

我们现在的集体所有的家庭土地承包制度,这个制度无论怎么批评它,要看到它也有一个巨大的好处,因为土地家庭均分了以后不是私有制,不准自由买卖,所以最大的好处就是说你不能两极分化,你没法分化;我们不是搞土地私有,不允许兼并。所以,改革开放搞了30多年,现在的土地还是这么平均,是跟我们土地承包制度联在一起的。既解决了土地的均分问题,解决了大家的积极性,又解决了税赋的问题,解决收入归他自己,从而解决了传统社会的土地问题。但是集体所有的家庭均分承包制跟我们上面讲的新三农正在产生越来越大的冲突,因为很多农民外出打工了,均分的土地要流转要集中,农地许多不做农业变为建设用地,这就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

我发现,学者当中最反对集体所有制的人,也是现在最讲集体所有制的人。原本他是最反对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产权不清没有什么内涵,但是现在讲同地同价的时候,为了争取利益的时候,他就讲集体所有制多重要、多好,一定要跟国有土地同等权利。

实际上,这是偷换了一个概念。用集体、国有土地偷换了农村和城市的土地。在美国,没有人讲农村土地跟城市土地同地同权同价。同地关键是它的用途规划要相同,用途规划不同那是同地吗?那个价格相差天上地下。从这个意义上,城市跟农村的土地,永远不能是同价的。因为你的地理位置不同或者假设地理位置靠在一起,你规划肯定是不同的。如果农村的规划和城市的一样,还有农村跟城市吗?

土地如果农业使用,那永远没什么杂想。农业的土地,现在在美国平均价格也就是一亩地2000元人民币,有的是几百块钱,欧洲也是这样。中国台湾有句话叫作“市地是黄金,农地是粪土”。农地不值钱,农业你种那点粮食想发什么财也发不了,你种田,就是两千斤稻谷也不值多少钱。

我们现在的改革,在土地问题上,近几年的叫作“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什么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就是土地一次分到位,后面出生的人、迁进来的人都没有土地了。按照现有的人一次量化到户,本质上就这个意思。我们现在叫确权办证,把土地证都发给人家了,你以后不能再说不算了,这不就是某种意义的私有化吗?“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实质上相当于取消了集体所有制。

实际上,我们说农村的土地就是确权到农户,变成私有化,也没关系。在现代社会,持有农地不会造成巨大的任何差距。你有50亩地,你有100亩地,你就富到天上去了,不可能的。只要前提是农地,只要把那个农字带上,你把这个规划用图给它卡死,它该是不值三文还是不值三文。所以农地就是私有化,我们在这儿讨论,实际上也没有什么意义。但是最不好的是什么呢?我们又要强制取消集体成员的权利,同时我们又要说集体所有制坚决不能动摇,你到底是啥意思?你到底是说,集体所有制坚决不能动摇,因而集体成员的权利一定要保障,还是说后来的集体成员已经没权利?你想“增人不增地”以后,在农村土地都没有了还有什么权利?概念不清的集体所有制,在一定意义上还不如私有制,因为我们把自己思想都搞乱了。这使得我们的政策不好也没法执行,因为它自相矛盾。这是我们在改革中要解决的问题。在所有制问题上,我们走的弯路不少。

我的观点是,这个问题将来是要思想解放的,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哪里有什么集体所有制,哪一天集体决定过自己的事情?制定1982年宪法的时候,有个意见说,都转国有土地就完了。因为我们从来没有让集体自己决定集体所有制的事,从来是我们国家帮它决定的。我觉得我们要明白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明白哪些东西是你必须要守住的,哪些东西实际上是水到渠成要放弃和改革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些东西死守也守不住,就像我们现在在计划经济中搞出来的集体所有制一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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