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木一号倒也硬气,听了王璐的话,从地上捡起冯臻臻撕下的带血的纱布,哆嗦着重新裹在伤口上,咬着牙站了起来,一拐一拐站到了王璐身后,摆明了要当条忠犬。
王璐冲着冯臻臻挥了挥手,扬长而去。
冯臻臻看着他的背影,突然提声嚷道:“你的妻子这样爱你,你就没有一点内疚之情吗?”
王璐头也不回脚也不滞,朗声道:“她的血,她的肉,她的基因,已经和我融为一体,她,永远和我在一起。她,将和我一起永生。”
疯子!
冯臻臻站在窗口,怔怔地发着呆,天色已经暗了下来,王璐带着枪手丧尸和受伤的活人早已经走了,那个活人,那个王路的仇人倒也硬挺,血从纱布里渗出来,滴落到地上,随着他的脚步洒了一路,他居然也跟上了王璐。这人,要是真的活了下来,肯定是崖山王路的一个大敌。
也许,自己那时应该把那活人留下来,然后,杀了他,省得他给王路找麻烦。
可是,自己不是下定决心不杀人不吃人的吗?为了救一人,而杀一人,这,又算什么?
如果说,为了救王路,自己可以杀一个陌生人的话,那么,为了喂饱自己的下属丧尸们,去杀一个人,又有什么区别?这样推理的话,为了全体丧尸的生存,这个地球上的所有生物,包括人类,都该死。
不,不,这不对,这一定有问题,人,不该杀人。不该吃人。
可是,如果自己的记忆没出错的话,人,其实也是杀人的。而且,还杀过很多很多人,就连如今已经数量很少的幸存者,也在互相杀戮。
如果人能杀人,为什么自己不能杀?
自己杀了人,再吃了人,还不浪费那一身血肉呢。
冯臻臻站在窗口。如果有人站在近旁就会看到,她的眼睛越来越红,红得,仿佛在滴血。
冯臻臻的内心最深处,有什么在呐喊――吃了他,吃了王路,只有吃了他,才能救你自己。这世上的一切。没有什么能和你自己的生命相比!他死,你活!
冯臻臻的手紧紧握着,手心里。有张纸条,上面写着“我是智尸”,“我是人”,她用力之紧,几乎要将纸条揉烂了。
雅戈尔西装的智尸正在湖边的“田”里,指挥所有的丧尸智尸收工回家睡觉,这又是冯臻臻定的规矩,虽然丧尸不需要睡觉,但静止不动,能减少能量的消耗。
突然。雅戈尔西装的智尸感到一阵狂暴的脑电波席卷而过,它刚明白过来,这是在望湖楼餐厅的主人冯臻臻又失控了,就立刻陷入了一片混沌中。同样和它陷入混沌的,还有所有的丧尸智尸。
……
“智尸,是智尸!智尸又来了。它们在指挥!”鄞江镇四明东路防线上。一个疲惫至极的武装部的小伙子失态地乱嚷嚷起来。
是的,智尸们再一次指挥着丧尸们冲了过来。
在奚加朝连续几次让进攻的丧尸们“被自杀”后,智尸们停止了进攻,崖山的防守者争取到了难得的休整时间。
然而,五天后,丧尸们又一次进攻了,这一次智尸们再次混杂在丧尸群中,进行了近距离的精确指挥。
奚加朝的弱点立刻暴露了出来,虽然他觉醒程度高,但他毕竟只是一个“尸”。无法和人数占优的智尸们对抗,仅有极少数的丧尸听从他的命令自摸了高压电,而多数丧尸则听从智尸们的指挥,分成几路,向铁丝网冲击。
崖山众人再次冲上了街垒,和无穷无尽的丧尸潮进行对战,尸潮的优点很快突现了出来,无他,尸多而已。一波一波的丧尸们没完没了地往前冲,最前面触电而死的丧尸的尸体已经叠起了一道坡,后续的丧尸们踩在这道尸坡上,几乎能直接越过高压电网了。
崖山全体人员都扑上了街垒,斧砍刀劈,死死挡住尸潮的攻击,周春雨和封海齐又放了两把火,虽然烧死了不少丧尸,但两人却突然发现,这一招,对智尸却没用了。智尸对抗的方式很简单,简单得令人难以置信,只不过,是披了件雨衣。
没错,就是件薄薄的雨衣,当周春雨喷洒汽油时,汽油全落到了雨衣上,等周春雨返回时,智尸们立刻把雨衣脱下,当火被引燃后,智尸们有充足时间后退――地面上的小火,只不过让它们暖暖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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