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第260章 医圣一去老者下巴上挂着倒须,一直挂到他的胸部。
那张布满皱纹的脸,看上去让我心寒。
这是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魔王那么健壮精神,却称他为兄弟,看来,论实际年龄,百魔医圣未必比魔王年轻。
百魔医圣乃是一位出名的医术名家,也许就因为这样,他担负起救人的重担,一直以来,脑子里想着的是生命的沿续。
于是,在日积月累中,他过于思考,过于劳累,才让他变得那么苍老。
这位老人闭目养神,一动不动。
魔王走到他的身边,微笑说:“老伙计,用不着装着那么认真吧!尽管你做事向来认真,也因为这样你成为一代医圣,现在我来了,你也要睁开眼睛看看我啊!”听魔王的口气,百魔医圣应该跟他同年的朋友。
两个人交情还蛮深。
不过,他并没有引起百魔医圣的反应。
这下,魔王开始有些不安了,一只手慢慢伸到百魔医圣的鼻孔上。
魔王一下子手颤抖起来,一声不哼。
“怎么啦!爸!”魔圣女的声音响起来。
“百魔兄弟,你……为什么……”魔王突然激动起来,泪水从眼眶中夺出几滴。
就算是傻瓜,也知道发生什么事。
况且小孩子一走过来,就伏在老人的身上,哭起来。
他显然知道百魔医圣(也就是他的师父)已经圆寂。
百魔医圣如果死了,谁来救小龙女呢?我激动起来,伸手摆晃着百魔医圣僵硬的尸体。
这具坐尸,就算在临死的时候,也那么有精神。
魔王苦笑说:“回想当年,我与百魔医圣乃是普王魔穴最有潜质的两位魔徒。
如果不是爱河山之事,他就不会变成魔医,那么普山魔王之位,也不应该属于我。
论实力与潜质,普山魔穴无人能跟百魔医圣相比。”
狼狂好奇说:“听河中草说过,百魔医圣的魔法同样十分高明,不知道究竟有多高。”
魔王一笑,“要不是在爱河山,他接识一位叫爱河青的女孩,他完全可以成为普山魔穴的魔王。
我跟他是同班同学,他是班上潜质最高,魔法最厉害的人。
我们都将他当成大哥。
那时我是班上魔法最差的一位魔徒,许多魔徒都欺负我,要不是他保护我,我每天都会被打得遍体鳞伤。
后来,他慢慢教我魔法,就像师父教徒弟一样教我。
慢慢的,我的魔法有了增进,打败一个个魔法原本比我高的同学,直到魔法仅次于他。
有一次,魔校进行活动。
活动的地方选择在爱河山(也就是现在的风云山)。
当时,魔校出动了八个班,在爱河山进行一次野练,因为爱河山有许多魔怪。
每一个魔徒只须到爱河山打败一只魔怪,并且得到魔怪身上的一件物品作为证明就算完成任务了。
那一次,我本来是跟百魔兄弟一起走的,走着走着,我们看见了许多只魔怪。
为了得到更多的魔怪身上的东西,我们分散了。
活动直到下午,当许多同学拿着魔怪的角或者皮毛作为证明时,百魔医圣不但没有得到魔怪的任何证明物,还当着老师的面搂着一个受伤的姑娘从爱河山出来。
老师肺都气炸,当面要求他放下姑娘,可是他就像傻瓜一样,搂着那个位姑娘离开了学校。
后来我找到他,问他为什么这么做。
他没有回答,同样我看见他搂着的那位姑娘腹部有一个巨大的伤口,衣裳被染红。
百魔兄弟的善良感染了我,我顿时了解他为什么这么做,也许换成我,也会选择这么做的。
我问他还要不要回学校,他没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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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我独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