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后两个职责来看,曾华把这个检察总署按“异世”的检察院来设置,而检察总署和各地的各级机构不设主官,只是设各级检察官若干,分巡各地,各视一方,独立行使职权。
如果有案件牵涉重复或互悖冲突,则由三名以上检察官合议裁决。
检察总署设九名大检察官,州检察署设九以上州检察官,均由由法务部主官提名任命,郡检察署设十五名以上郡检察官,由大检察官合议任命,县检察署设十五名以上县县检察官,由州检察官任命。
检察官还有一个最重要地职责,就是以参劾权监察行政事务,督视纠正各级政务之非,算得上是尚书行省内部的监察部门。
如县检察官发现县巡警署不作为,为向县令通报,责其改正。
如不听,则行使参劾权,向上级的郡检察署参劾。
主管的郡检察官接到参劾后立即向郡守通报,建议其指令下级改正。
不听,郡检察官继续行使参劾权,州检察官接到参劾后,会向州刺史通报建议。
如还不听,州检察官会向大检察官参劾。
一旦大检察官核准了,参劾就变成了弹劾。
这个时候平章国事只有两个选择,一是接受弹劾,追究从州到县所有相关官员的责任;二是驳回弹劾,将提出弹劾的大检察官解职。
但是这个时候平章国事就要承担风险和任何。
因为这个时候按律都察院会介入,一旦在中书行省通过了弹劾案,除了要追究地方相关官员的责任外,平章国事也要跟着吃挂落。
巡警总署就很明白,曾华把当成“异世”的公安部来设置,只是剥夺了一些权力,只留下了维持治安,侦查案件等执法权力了。
各地设各级巡警署,接受巡警总署和地方官府的“双重领导”。
转运部掌北府地道路、桥梁、渡口、舟桥的维护。
负责转运各地的物资,还有邮传驿站和漕运等等,算得上是古代版的交通部。
陆军部掌北府陆军武官的录选、调迁、升降、授职及征募兵籍、关禁、粮饷、辎重等并掌管所有生产陆军所用军械物资的工场。
海军部掌北府海军武官的录选、调迁、升降、授职及兵籍、关禁、粮饷、辎重等事务,并掌管所有生产陆军所用军械物资的工场和造船厂。
为表示北府地尚书行省地级别比江左尚书省要低,曾华在各部不设尚书,而只是以侍郎之职加判各部事务地衔为各部主官。
如荣野王以判陆军部事务侍郎的身份主掌陆军部,钱富贵以判户部事务侍郎的身份掌户部。
而平掌国事当任不让的由王猛出任。
参知政事分别是朴和张寿。
但是曾华却另外玩了一手。
他给平章国事、参知政事和几个重要部门如户部、法务部、陆军部、海军部的侍郎加了个录尚书事名号。
以便组成一个国事会议,处理北府所有的行政事务。
由于召开国事会议的地方被曾华提名国事内阁,所以这个“领导班子”也被世人称之“内阁”。
按照曾华地说法,北府国事,无论巨细,皆委决于内阁。
曾华这样一手,搞得江左和桓温苦笑不已。
按照晋制。
录尚书事就是尚书省所有的公文决策都必须经由他之手,所以可以说是大晋的宰相。
但是曾华却加了一大堆的录尚书事,这怎么不让江左朝廷和拥有这个头衔的桓温郁闷呢?但是曾华却振振有词地争辩道,北府的录尚书事是录尚书行省事,要差上一截呢。
接下来是中书行省。
按照曾华的设置,北府中书行省掌制令决策,负责起草和制定北府的律法。
曾华却不设中书监等往常中书省官职,而是授车胤金紫光禄大夫之职总领中书行省。
另委命了三百六十五名朝议郎。
这些朝议郎都是北府有勋位者。
按照北府制度。
北府平民可以从事军、工、商、农、学等诸职,凡功绩显著者,可授爵位升为贵族。
曾华从这些贵族中挑选了比较有声望和学识者以为朝议郎。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倾城文选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
华夏立国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