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个办法有些冒险,只能到了迫不得已的时候才能这么做。
一进了深山,瞬间就阴凉了下来,味道也是不太好闻。
深山的树木大都长的高大,树冠都把阳光遮挡完了,树底下积了厚厚一层腐叶,带着一股霉味儿。
元念初拿出柴刀在树上做好标记,这才选了个方向出发。
一路上各种小虫子蜘蛛蛇啥的不要太多,赶紧换上一双及膝雨鞋,把裤腿藏进鞋桶里,小心翼翼的避开虫子,手里也紧紧的捏着柴刀。
在林子里绕了一上午,除了树林还是树林,野鸡倒是打了三四只,都是挑的肥硕的大公鸡打的,背篓里也装了小半背篓的野鸡蛋。
兔子也活捉了三只怀孕的母兔,准备拿回去让她奶养着,好歹也是肉啊,等生下来能给亲近的几家都送一对小兔子,而且兔子长的快,每天自家小菜园薅点野草菜叶啥的就能养活。
村里也不是没人想着养兔子的,可是家兔这边基本没人养,种兔都难得。
野兔的话,怀孕的兔子本来就不好找,别人学打猎也就是为了吃口肉的,每天都这么累了,没人会为了养个兔子专门天天上山转悠。
元念初也是看到兔子洞,用井水引出来的,七八个兔子洞才有这么三只怀孕的母兔。
在树林子里看不到天色,忙活起来又容易忘记时间,等回过神来的时候,看看时间已经下午了。
不能再耽误下去了,不然她奶该担心了。
顺着自己的标记出了深山,一路往家走的时候,看到嫩的野菜也摘一些放到背篓里,把下面的野鸡蛋盖住。
顺手打了一捆拆,把野鸡帮进去,兔子就绑上腿串在柴火上。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倾城文选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