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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_白糖清粥(第27章 初吻) 第(1/2)页

那天再寻常不过。

上午他们一起去探望了郑集英。

她垂垂老矣,独守着永安镇上的老宅,既拒绝子女的照顾,又不愿意去养老院。

胡向云再三劝说:“你一个人住这里,出点事怎么办?你也一把年纪了,不是年轻人了。”

“我一个人能生活,不用你们操心。”

说起来也奇怪,最不被偏爱的孩子,反而是最关心她的人。

胡向云觉得自己一腔孝心再次被无视,忿忿地回嘴:“那你让大姐和向武来照顾你呀,家里有事哪次不是我回来的?你是不用他们操心,敢情全是我在操心了。”

郑集英把杯子往桌上一摔,转身背对着她,七十多岁的人生起气来,和七岁的小孩子无异。

胡向云也不甘妥协,背起包就回去了,只留下兄妹俩大眼瞪小眼。

程朝冲程夕使了个眼神,她便走到郑集英身边蹲下。

“外婆,要不要掏耳朵?”

“唔……要的,夕夕好久没给我掏耳朵了。”她一边说着,一边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挖耳勺,倒像是时刻准备着一样。

程夕扶着她的头转向光线明亮的地方,然后轻轻揪住她的耳朵,再将挖耳勺小心地探进去,郑集英舒服得闭上眼睛,转头就忘了刚刚为何生气。

“还是你手法最舒服,你妈手太重,每次都把我耳朵揪得疼,朝朝就不说了,他没那个耐性,敷衍我两下就结束了。”

“那我以后经常来给你掏耳朵。”

郑集英只浅浅应了一声,她已经歪着头开始打瞌睡了。

天色忽然暗下来,眼看着大雨将至,两人只好等雨停再走。

郑集英睡了,程朝也躺在客厅里铺着的凉席上闭目休息,程夕百无聊赖地坐在门口看雨,忽然瞥见墙角处写着一行歪歪扭扭的字——“我们的家”。

那是小时候和程朝一起玩过家家留下的,她扮妈妈,他扮爸爸,她的兔子玩偶扮女儿。

郑集英午睡时,他们也带着“女儿”一起午睡,还要像模像样地给彼此一个“午安吻”。

程夕忍不住笑出来,那时的程朝居然毫无怨言地陪她玩这样幼稚的游戏,换作现在,他肯定一口拒绝。

程夕看了看闭着眼的程朝,忽然想重温一下这个小游戏,于是悄悄靠近了他。

“哥哥?”

他似乎已经睡熟了,又似乎是雨声盖住了她的声音,程朝没有应她。

雨丝从门外迸进来,落在她的脚背上,像清凉又温和的刺,程夕缩回脚,又往前挪了挪,跪坐在他身边。

“哥哥?”他是真的睡着了,气息绵长地起伏着。

于是程夕伸出手指,在空中描绘他的轮廓,沿着额头,经过鼻梁,最后落在嘴唇上。

天色更暗了,雨也未停,甚至比先前下得还要更大些,远处阴郁的雷声呜咽着席卷而来。

偶有光亮穿透墨灰的天空,转而又被吞噬,明暗交错犹如惶惶的烛火。

程夕的手指流连在他嘴唇上方,仿佛有什么吸引着她要落下去。

她莫名紧张起来,担心他忽然睁眼看到自己的小动作。过往相处的片段轮番上映,像天上翻涌的云互相撞击着,擦出闪电般的火花。

她的手指终于还是忍不住落了下去,在程朝唇上点过,便迅速收回。只不过是一瞬的接触,却触电般被麻痹了。

一道惊雷乍起,天色完全暗下去。

风如拔山怒,雨如决河倾。

天空仿佛撕开一个口子,程夕心里也撕开一个口子,汹涌而出的情绪被暴雨冲刷得更加清晰。

手指微微颤抖着,她攥起手,指甲陷进手心里,把残存的触感传至全身的感官。

那股莫名的紧张褪去外表的包装,显露出真实的情绪,似乎要喷涌而出。

短暂的犹豫后,她忽然俯下身,像是要证实什么似的,亲吻落在程朝的唇边。

初吻会和谁分享?

喜欢的、暗恋的、暧昧的……总归不会是自己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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