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耽美风波(可当作番外来看)很快,我发现了一个事实。
貌似,我真的没有什么写长篇的天赋,尤其是抄袭的天赋。
本打算给自己整个少年作家的名头,拿出去也能炫耀炫耀。
可真等到动工的时候,我抽了半天硬是没抽出多少字来,翻回头看看自己写的东西,然后想想原著,我颓废的趴在桌子上。
算了•;•;•;我无奈的准备放弃了。
但一抬头,看到我同桌萧海跟班里一男同学,刘飞钩肩搭背有说有笑,同人狼的血液开始澎湃。
有感而发,写了一篇纯洁浪漫的校园耽美文来。
左看右看,怎么看都觉得只一个好字了得。
于是,我趁着课余时间,大量复制前人的创意,不到一周,写了整整两个本子的耽美短篇。
“哎!”长叹一声,捧着手里的小说,好东西没有一知己分享,寂寞呀!猛的一拍桌子,我决定了,要在班里将耽美发扬光大,争取把全体女同胞同化为狼的最高境界——腐女,把有资质的男同胞(其实就是长的帅的男生)**成BL!扫视一圈,吼吼•;•;•;•;•;•;顿时,全班同学感受到一股冷空气,看看窗外凋零的花儿,飘落的树叶,秋天来了……于是,我总是隔三岔五的请同学们帮我点评小说,内容全部为清一色的BL文。
刚开始大家还不是太接受BL,但是在我的妙笔生花,华丽的语言,唯美的意境之下(你就吹吧!)大家终于沉醉了。
从不排斥,到慢慢习惯,再到彻底喜欢……我所用的策略,仍旧是以前对付她们的“习惯成自然”。
以前,我喜欢听周杰伦的歌,但大家不是很接受他含糊不清的台词,风格独特的演唱,我于是特地买了随身听,只要一有空挡,便在寝室里播放周杰伦的歌。
她们越是反对,我声音开的越大。
至于效果……呵呵,直到后来,我都不怎么喜欢周杰伦没有多大突破的音乐风格了,她们仍旧坚持买JAY的正版专辑呢。
因为这件事情,我得意了好久呢。
班里的女生,除了书呆子型的张凤梅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以外,全部落网。
一传十,十传百,三个女人一台戏,那十三个女人的影响里可大了去了。
没多久,全年级都知道,初二5班有一个专写耽美文的韩沐。
于是,不知道什么是耽美的好事者跑来借我的小说看,我也算另类出名了。
但是,学校里的男生可把我给恨上了。
虽然我教育出来的这些还远远够不上腐女的境界,但也算个初级同人女了。
大家看惯了小说里的唯美恋情,彻底喜欢上了不容于世的美丽,纷纷把眼睛擦的贼亮,紧盯着周围男同学。
凡是有肢体接触的,一律被第一时间挖出来,深入分析有前奸情的可能性。
尤其是长的有点资本的,更是众女配对的热门。
看到大家如此热情,甚至到我们班主任都听说我写的小说有多好多好,跑来借阅的时候,我才感到,幸亏当初考虑到这是学校,才没有写那些不CJ(纯洁)的东东。
幸好,幸好!正当我在这边庆幸无比之时,学校里却有N多人恨我恨的牙痒痒。
“我……我喜欢你……请你跟我做朋友好吗?”某男终于鼓起勇气向喜欢已久的女生表白,并递上熬通宵才写出来的情书。
女生却纠结万分,“可是我听说你跟某某才是一对啊!”注意,这个某某绝对是男滴!男生解释无数次,终于以为解开误会的时候,女生再次将其打入十八层地狱。
“天啊!你竟然不喜欢某某,你们那么暧昧!你和某某才是王道!……我绝不允许任何人破坏你们之间的感情!就算那个人是我,也不可以……!上帝啊,我是罪人,我破坏了一段美丽的BL之恋……我错了……”女生陷入无限自责中。
男生抓狂,“该死的传闻!”恨不得把那个祸首纠出来五马分尸。
•;•;•;怕怕~~“韩沐!——你给我滚出来!”躺在寝室里,与寝室里被我“污染”了的女生讨论着某些配对问题。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倾城文选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