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她为人倒挺不错。
有一次我跟她一起从埃杰斯镇坐公共汽车出去,她就坐在我旁边,我们俩随便聊起天来。
我挺喜欢她。
她的鼻子很大,指甲都已剥落,象在流血似的,胸前还装着两只假奶,往四面八方直挺,可你见了,只觉得她可怜。
我喜欢她的地方,是她从来不瞎吹她父亲有多伟大。
也许她知道他是个假模假式的饭桶。
我之所以站在汤姆孙山顶,没下去看球,是因为我刚跟击剑队一道从纽约回来。
我还是这个击剑队的倒楣领队。
真了不起。
我们一早出发到纽约去跟麦克彭尼中学比赛击剑。
只是这次比赛没有比成。
我们把比赛用的剑、装备和一些别的东西一古脑儿落在***地铁上了。
这事也不能完全怪我。
我得不住地站起来看地图,好知道在哪儿下车。
结果,我们没到吃晚饭时间,在下午两点三十分就已回到了潘西。
乘火车回来的时候全队的人一路上谁也不理我。
说起来,倒也挺好玩哩。
我没下去看球的另一原因,是我要去向我的历史老师老斯宾塞告别。
他患着流行性感冒,我揣摩在圣诞假期开始之前再也见不到他了。
他写了张条子给我,说是希望在我回家之前见我一次。
他知道我这次离开潘西后再也不回来了。
我忘了告诉你这件事。
他们把我踢出了学校,过了圣诞假后不再要我回来,原因是我有四门功课不及格,又不肯好好用功。
他们常常警告我,要我好好用功——特别是学期过了一半,我父母来校跟老绥摩谈过话以后——可我总是当耳边风。
于是我就给开除了。
他们在潘西常常开除学生。
潘西在教育界声誉挺高。
这倒是事实。
嗯,那是十二月,天气冷得象巫婆的**,尤其是在这混帐的小山顶上。
我只穿了件晴雨两用的风衣,没戴手套什么的。
上个星期,有人从我的房间里偷走了我的骆驼毛大衣,大衣袋里还放着我那副毛皮里子的手套。
潘西有的是贼。
不少学生都是家里极有钱的,可学校里照样全是贼。
学校越贵族化,里面的贼也越多——我不开玩笑。
嗯,我当时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尊混帐大炮旁边,看着下面的球赛,冻得我屁股都快掉了。
只是我并不在专心看球。
我流连不去的真正目的,是想跟学校悄悄告别。
我是说过去我也离开过一些学校,一些地方,可我在离开的时候自己竞不知道。
我痛恨这类事情。
我不在乎是悲伤的离别还是不痛快的离别,只要是离开一个地方,我总希望离开的时候自己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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