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中柳被她那个“喜欢”震得七荤八素,再回过神来,她已跑远了,临跑之前的话还绕在他耳边。
“是了,不喜欢也没关系。不,不喜欢好,不喜欢最好,最好。”
谭中柳回过神来,望着夜雾里逐渐远去的白色身影,幽幽地似一朵白梅飞舞,他想也没想地,发足追了上去。
追上她,他什么也没说,揽起她的腰就往西湖跑去。他边跑边说:“牵衣,我喜欢你。喜欢你任性,喜欢你孩子气,你要去,我就带你去,我原本就准备带你去的。”
梅牵衣在他怀里,听着他的心跳,闻着他身上的墨香。她想,爹不喜欢他,可是他对她很好,是一辈子的,爹会明白的。她回到这“过去”,想要改变她的“未来”,改变爹娘的未来,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在爱上展凉颜之前,喜欢他。这样,一切都可以扭转了。
谭中柳,一定告诉我,你要带我去什么地方。
天已微明,湖边仍然停着那艘中型篷船,谭中柳解绳上船,用力地摇着橹,他一路疾奔,脸颊红红,微喘着气,一双眼睛却亮晶晶地盯着坐在对面的梅牵衣。
“牵衣,你说不喜欢最好,是什么意思?”
梅牵衣望着他一边喘着气,还一边费力地摇着重重的船橹,然后还不忘找她“算账”,不由得抿嘴笑了。谭中柳等了半晌,叹了一口气,有些认命地道:“牵衣,我总算是明白你爹的感觉了。我随便说句话,你就认得这么死。这么傻气,你爹不能护着你一辈子,你将来可怎么办啊?”
作者有话要说:6:13,是凌晨还是早晨?步步刚加班结束,原想着活干完了要上来打两个滚,让亲们摸摸的,哎,结果现在,木着脑袋活干完了,眼睛眯成缝了,颈椎背脊都僵硬了,打不动滚啊。趴在地上,无力地挠雪,求包养啊包养,很好吃,会暖床~~~
周五加班到11点,周六正跟同学吃午饭又被叫来公司加班还通宵的步步真心伤心了啊。
为了纪念一下,今天不存草稿箱了,直接发文记录一下时间。
姑娘们,冒个泡治愈一下吧!让步步知道,苦命的娃还是有人关心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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