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愿意看嫌犯,决绝地把头转向法官。我猜想她一定很爱她懒散的丈夫——一个好大的结婚戒指圈在在她的手指上,而这戒指也是套在一片黑色当中。她坚决相信杀死克萧的人就坐在被告席上,而且刻意在他面前炫示她的悲伤。我为她感到无法形容的难过。至于缨勒呢,则不过是个肥胖、滑头、浮夸,因当了证人而自以为重要的家伙;他那肥胖的手指头上戴满铜戒指,抓着的那两封涉案的信,是他已经指认过了的。这些信就像是他的护照,领着他跃居显耀却又恶名满贯的乐土。我想亚瑟·英格伍爵士却让他失望了,说他对这个证人没有问题要问。缨勒本有满腔的答案,准备提出最完美的控诉、最详尽的谴责来对付这个自负的百万富翁,这个诱骗了他亲爱的朋友克萧、又把克萧在谁也不知道有多僻远的东端角落里杀了的人。然而,在此之后,瞬间起了**。这时缨勒由证人席上退下,带着早已彻底崩溃的克萧太太,整个从法庭上消失了。”
“d21警官,这时正对逮捕时的情形作证。他说,嫌犯似乎完全大吃了一惊,一点也不明白他被指控的原因;不过,当整个事实摆在他眼前,而且无疑了解到任何抵抗也是徒劳时,他就静静地随着警官坐进马车里。高级时髦又拥挤的西西尔大饭店里,竟然没有人察觉到发生了不寻常的事。”
“于是,每个旁观的人都以不出我所料的心情大大叹了一口气。趣味正要登场,一个芬雀曲街火车站的搬夫,詹姆士·巴克蓝德,刚做完‘所言皆属事实’之类的宣誓。这毕竟算不得什么。他说十二月十日下午六点钟,正是他记忆里雾最大的天气之一,由提尔贝瑞开来的五点五分班车驶入车站,误点了正好约一小时。他那时正在车站的月台上,一个头等车厢的乘客把他叫过去。除了一件硕大的黑色大毛衣和旅行用毛帽,他几乎看不到他。”
“那位乘客有一大堆的行李,上面都有‘fs’的字样,他要巴克蓝德把行李都放到一个四轮的出租马车上,除了一个他自己携带的小提包之外。这个穿毛大衣的陌生人看着所有的行李都安置妥当,付了搬夫的钱,告诉马车夫等他回来,然后向着候车室的方向走掉了,手上还拿着小提包。”
“‘我待了一会儿,’巴克蓝德接着说,‘和马车夫聊了些雾和天气之类的话,然后就去忙我的事儿,这时我看到由南端开来的普通车进站的信号。’”
“检方最坚持要确定的一点,是穿毛大衣的陌生人在安顿了行李后,走向候车室的时间。‘绝对不超过六点十五分。’搬夫说得也很断然。”
“亚瑟·英格伍爵士还是没有问题要问,于是马车夫被传唤上了证人席。”
“他证实了詹姆士·巴克蓝德关于那个小时的证词;那位穿毛大衣的先生雇了他,把他的马车里里外外堆满行李,然后要他等着。车夫确实等了。他一直在浓雾中等待,直到很疲累了,直到真想把行李送到失物招领处,去找另一笔生意。终于,在差一刻钟九点的时候,他看到一个人——不就是那位穿毛大衣戴毛帽的先生吗——匆匆忙忙朝他的马车走来,很快钻进马车,告诉车夫立刻载他到西西尔大饭店。车夫说,这是八点四十五分的事情。亚瑟·英格伍爵士依然不置一词,而梅瑟斯特先生,在拥挤、窒闷的法庭里,却已经安静地睡着了。”
“下一位证人是汤玛斯·泰勒警官,他曾经注意到有个穿着寒酸,头发、胡须蓬乱的人,十二月十日下午在火车站和候车室附近游荡。他好像在注意从提尔贝瑞与南端来的车。”
“警方很聪明地发现了两位独立不相干的证人,他们在十二月十日星期三大约六点十五分的时候,都看到同一个衣着寒酸的人踱进了头等候车室,并且直接走向一位穿着厚重毛大衣帽子的先生,这位先生才刚踏进候车室。他们两个谈了一会儿,没有人听到他们说些什么,但不久他们就一起离开了,似乎没有人知道他们往哪个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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