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章第五资於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章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倾城文选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 孝经 孝经注疏 孝经全文完整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