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行人见此招牌,都来品尝乾隆皇帝品尝过的“sa”汤。从此,小店生意十分兴隆。其他店家见此,也模仿乾隆御书“sa汤”字样做出金字招牌,开起了sa汤店,并在汤内加鸡蛋,味道更加鲜美,久而久之,蒙城的sa汤便远近闻名。’
如今,也有一个人在喝着这汤,这人可不是康熙,也没有康熙的骚包样,因为其人实在是煞气太重!一旁烧汤的大妈看着眼前满脸横肉的汉子不禁怕的直抖,跟害怕人家****她似得,只是谁要是****他,那人恐怕会减寿的!
大冷的天气,这人几乎光着脑袋,仅仅只有脑袋顶上有一小辫,此人正是姓爱新觉罗氏,努尔哈赤第十五子多铎!
这一咗小辫可不是那个时空中泛滥的清剧中的样式,而是脑门顶上一小撮毛,四周光溜溜,活像一个小孩子的头,但那张满脸横肉的脸可不是很可爱!
而多铎脑袋顶上的那一嘬鸟毛也是有讲究的。
其实,说起剃发蓄辫,只是十七世纪中叶满洲人入主中原以后所形成的习俗,而在此之前,中国人是不剃发蓄辫的。《韩非子》说:“古者披发文身。”这说的是上古时代先民未开化之时的事。进入文明时代以后,随着生产力水平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的祖先便有了美的概念,头饰也就发展起来,而且,慢慢演绎出一套套较为繁缛的礼节。自从孔老大爷发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的圣训以后,捍卫头顶上的青丝,则不仅仅只是一种审美的需求,而且具有了伦理的意义。于是,绾发结缨戴冠,郑重其事,丝毫也马虎不得。不但要求中原人如此,而且对于偏处四边的少数民族也是如此要求,如《汉书》曰:“终军上书,请受大冠长缨,以羁南越王而致之阙下。乃使越王,越王请举国内属。”此风愈炽,削发也就演变成一种处罚的方式,只有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才执行削发示惩。三国时的曹操,因为马踏麦田触犯了自己所定的军纪,于是剑削青丝以谢军中。自秦汉至于明清,头发不可毁伤的祖训更是深入骨髓,不可更改。
也就有了王大官人当天削发代首,指天言誓之事。
满族起于塞北,满人是马背上的民族。也许是由于骑马的缘故,很早就有了结辫的习惯。满族人的祖先金人,就是剃发蓄辫的民族,其发式是“半剃半留”,于额角引一直线,线前面的头发全部剃光,线后面的头发结辫垂于脑后。究竟这种习惯始于什么时候,保持了多久,现在难以确考,但至少可以肯定在宋代就已经出现了。
李心传载:“建炎三年,金元帅府禁民汉服,又下令髡发不如式者杀之。”《宋史》记载宋将刘琦抗金事迹时说:“是夕,天欲雨,电光四射,见辨发者辄歼之。金兵退十五里。”
大约是祖先有此强迫削发之先例,几百年之后,当满洲的八旗兵势如破竹地越过山海关,开入关内,****业已腐朽的明朝,确立清朝的统治以后,清朝统治者便开始强力推行剃发蓄辫制度。历史上1645年,清顺治皇帝发布命令,宣布“自今布告以后,京城内外,直隶各省,限旬日尽行剃完。若规避惜发,巧词争辩,决不轻贷”,臣僚不得论奏剃发,否则“杀无赦”〔2〕。此即为历史上著名的“剃发”。从此,头发之去留,不再是个人的喜好,也不再是一个伦理的问题,而是上升成了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清朝统治者为了彻底从精神上征服汉人,是把剃发作为一种表示归顺的标志,为此,不惜以死要挟,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这对汉人来说,当然无法接受,一缕青丝,不仅受之父母,而且成了忠于明朝的象征,这是千万不能剃掉的。为此,汉人奋起反抗,口号是:“宁为束发鬼,不作剃头人!”
汉人反抗了,而且反抗异常激烈,满族统治者的镇压也异常残酷。血风腥雨之下,演出了多少惨不忍睹的历史悲剧,江阴十日,嘉定三屠,多少人头落地。最悲壮的莫过于“江阴十日”,是年农历六月二日,江阴人在闫应元、陈明遇的率领下誓死捍卫头上之发,誓死效忠明朝,坚守城池八十一天,杀死清兵七万五千人,有六万七千壮士战死于城墙上下。城破,清军纵兵屠杀十日,直到满城杀尽方才封刀。有十七万多军民死于清兵刀下,仅有五十三名老小幸免于难。有诗为证:八十日戴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六万人同心死义,存大明三百里江山。
其实,满人的这个辫子还有一个说法,那就是‘平定天下,定鼎中原’的意思!
而我们的王大官人当然不会让其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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