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梦雨同学走到座位上坐下,放下书包,装作不经意地瞥了瞥眼前这位名动中国的少年作家,也是造成自己父亲官职被撸的罪魁祸首,即使没有直接的证据表明是对方下的手,但是她内心还是倾向于这个判断的。
唐飞越披着一头清爽的碎发,额前刘海上有几缕蓝黑色的发丝从上面延伸下来,有一种说不出的优雅神秘。
上身穿着一件红色的v领连帽针织衫,毛衣上干干净净的一点毛球都没起,一丝灰尘油渍都没有。毛衣下套着一件白色圆领t恤,下面则穿了条蓝白色牛仔裤,什么牌子看不出来,脚上穿一双白色高帮耐克运动鞋。
搭配起来看着很运动也非常合体,所造成的视觉效果就是,这种搭配明明看起来很普通,但是配合他的长相和气质,竟产生一种让她这样对时尚无感的人也说不出的时尚感。
别的不说,单单是额前那几缕蓝发就像画龙点睛一般,凭空增添了某种奇妙的魅力,就好比从二次元升维回来。
不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回头率从来都居高不下。
话说回来,一中就是一中,果然和下面的乡镇中学不同。如果是在向阳中学,就凭这几缕蓝发,估计逃不了被校长当众强薅的命运。
是的,在向阳中学,某位汤姓校长最喜欢干的事,莫过于每天上午课间操上抓几个染黄毛的学生混子上台,当着全校师生的面揪着那撮黄毛使劲薅啊薅,一边薅毛一边打脸,一边打脸一边骂道,“我叫你染黄毛,我特么叫你成六椰(流氓)”之类的,以儆效尤之辈。
想当初,即使在台下看,唐飞越都觉得头皮发麻直吸冷气,这一幕画面始终在他记忆里保留。因此终其前世一生,都没有染过头发,即使后来染发这事已经被主流和大众接受。
而现在他额前的几缕蓝发,自然也不是他自己染的,而是在黄金岛莽荒原始森林里出没之时,被一种蓝色的灌木叶剐蹭上去的,洗了很久也没有洗掉,索性也就不再理会了。
不过对外的说法却是,被油漆蹭了,洗不掉,这也是防止被家人痛骂所找的合理借口。
至于学校这边,还是这个借口,只不过因为他的成绩很好名气很大,因此也没人敢强行找茬。
所以此时在沈梦雨看来,唐飞越压根就没人管,他的衣着打扮和当前主流风格完全格格不入。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效果,不外乎有对比罢了,看着自己的穿衣明显就有一种自惭形秽的错觉。
唐飞越有如玉一般的相貌和气质,所谓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其眉宇间透露的英气锐利逼人,风采卓越,班上的女孩子对他的印象无不非常奈斯。
如果沈梦雨来自后世,就会明白这种造型叫做潮男,最起码现在在唐飞越的带领下班级上有很多男同学都开始留起了这种发型,并且学着唐飞越的风格穿衣带帽。
可惜总是在感觉上差了很多,这也是必然的。
除此之外,唐飞越最为人称道的地方是,成绩非常优秀,不仅没有人们想象中的什么偏科想象,反而是同龄人学习的榜样。据说上次期中考得了五门满分,成绩全市第一,这个就太了不起了。
在这个以成绩为王的中学时代,成绩就是一切的标准和硬道理,成绩就是王道,同学羡慕钦佩,老师各种青睐关爱,家人引以为荣等。成绩好就是天之骄子,某种程度上亦可以为所欲为。
沈梦雨瞧了瞧正在方格本上奋笔疾书的唐飞越,不出意外这就是正在连载的《流浪地球》的原稿件,这部连载于《萌芽》的科幻小说想象力和世界观太过于宏大了,文字风格极度冰冷,但是却广受读者的喜爱,而她正是其中之一。
唐飞越的字迹非常漂亮,倒不是说一笔一划很工整,而是那种漂逸隽永的行书,每一个字都像镌刻在石头上一样,笔力雄健又不影响认读,看上去十分的享受。
对于唐飞越来说,沈梦雨的出现代表了事情有了变数,本来他还打算付之行动的以眼还眼计划宣告失败。既然人家能把自己的女儿都派过来了,说明后面不会再采取什么更卑劣的手段了。
不过他还是搞不清对方是怎么想的,事情演变到了这一步,委实超出了他的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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