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上述准备,我们便可以讨论迟早要面对的问题了。人们会说:为什么你们一定要将儿童的种种表现归为**?这些行为虽然稍后会发展为性行为,但你们自己也承认其起源的不明确性。为什么你们不满足于单纯的生理描述,而坚持认为即便是尚在吸奶的婴儿,吮吸物体或舍不得粪便等行为都表现了他在追求性快感呢?如果你们满足于做生理描述,便可以避免异化婴儿**的概念,进而避免引起反感了。我并没有对性快感提出任何反对意见,我知道最强烈的性快感只能来源于**的结合。但你们能否告诉我,这种原本无足轻重的快感是何时获得后期发展中应有的性意味的呢?比起性,你们是不是对“身体快感”有更多了解?你们会回答,当**开始发挥作用时,性意味便产生了;性意味着**。你们可能会这样反驳我:即便在程度最深的性倒错行为中,动作也以达到****为目的,即便采取的方式不是**的**。你们会以此来回避性倒错这个障碍。假如你们由于倒错现象存在的结果而否认生殖与性的关系,同时强调生殖的器官,可能会站在较为有利的立场上。这么一来,我们的观点便相去不远了,**不过取代了其他器官。在实践中,可以代替**以求得性满足的行为很多,如正常的接吻、荒**的享乐生活或有歇斯底里症的症候。在这些神经症中,位于**的刺激、感受和神经兴奋常转移到身体的其他器官上,因此你们眼中的性的主要特征便都不存在了。你们不得不下决心依照我的例子,将“性”一词拓展到童年早期对身体快感的追求上。
现在,轮到我为自己辩护了,希望再你们给我点儿时间说另外两点。如你们所知,我们把童年早期可疑和未定性的快感活动称为“性”,因为通过对症候的分析可以得出,姑且假定这些材料本身不一定是“性”,但它们毫无疑问都与性有关。请让我借用一个类比吧:假设有两种双子叶植物,比如苹果树和豆科植物,其种子的成熟过程,我们确实无法观察到。假设这两种植物的进化过程都可以由充分发育的植物逆溯得出,一直追溯到双子叶植物的第一颗种子,那么,那时这两种植物的双子叶看起来一定完全一样、无法区分。既然如此,我可以从中推断出它们其实是一种植物,苹果树和豆科植物是直到植物发展后期才出现了分化吗?或者,我们能否从生物学角度说明这两种植物在种子状态就有区别,尽管它们种子中的双子叶看起来毫无区别呢?我们将婴儿寻求快感的行为称之为“性”,也就是这个道理。是否每种机体快感都可以被称为性,或者除了“性”的快感之外,还有其他不能称之为“性”的快感,我在这里无法讨论。我对身体快感及其条件所知甚少,所以根据逆溯分析的结果,只能导出概括性的因素,这不足为怪。
此外还有一点。即便你们可以让我相信最好不要将婴儿的活动称为**,但你们急切主张的“婴儿无**”之说不能给我们带来任何助益。从三岁起,儿童便毫无疑问地表现出了性行为。**从那时起开始活跃,换句话说,**明显增大。儿童也开始习得关于**的心理和社会表达方式。即便是没有接触过精神分析的普通人,如果能不带偏见地仔细观察,也会发现儿童在对象的选择上会独爱某人,或偏爱某一性别,同时表现出嫉妒之情。你们可能会说,这只不过是感情的早期觉醒而已,你却只从性的角度解读。三到八岁的儿童已经学会了隐藏这些感情,但如果你们细心观察,总能找到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这些感情具有“性”目的。至于你们注意不到的各点,也可以通过调研获得。这个阶段的性目的与上面说过的性理论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其中一些目的的倒错本质源自儿童结构发育的不成熟,他们还没有理解**行为的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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