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的效率是最快的,毕竟现在必须是只争朝夕的时候:“闫鄂,这个人14年进入我们Z市的医学院,第一年的他除了人有些孤僻之外,成绩其实是蛮好的。第二年开始,不知道什么原因,和学校的老师提出想要研究这个皮肤病,并且说自己有家族性的皮肤病。但是去医院检查之后,发现没有任何问题。然而他开始不愿意白天出没,而且缠着老师给他做进一步的检查,一开始有研究这方面的老师,还以为他确实还是特殊的案例,所以在学校里也给他做了多方面的检查,发现他所谓的因为紫外线而造成的皮肤损伤,不过是有时候的磕碰引起的,后来老师发现他居然开始有了自虐的行为,总是自己挠自己,挠出血,然后和老师说思因为这个病引起的,而且自己还想要研究这个方面的。只是后来有一次,他半夜偷偷地想要用手术刀割自己的手臂。后来学校就要求他去看心理医生,他反而是破口大骂,说这些老师,医生都不懂,技术不行,不了解这个病。”丁一总结了一些得过来的信息。
“这个人有心理问题,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查。他有可能就是我们要找到那个犯罪嫌疑人。”罗阳现在能够大概确定这个闫鄂就是他们要找的人,“他应该住在我划定的范围。把他列入怀疑对象。”
“但是我认为他现在应该可能不在哪里,这些天媒体的报道那么的频繁。抛开我们认定的闫鄂。既然是合理怀疑,我们便要找出证据来证明和这个闫鄂有关,我们的时间确实是不够了。我认为这个人的性格应该是非常仔细,他虽然大胆,但是他的智商很高,而且现
场没有遗留任何痕迹,不过我想这个大约不是出自于他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而是,他还有自己做医生的本能。他应该也是一个学习能力很强的人,大学第一年是理论,并未实践,他这样的手法我想大约都是依靠联系动物才完成的,而且他对三名受害人的皮肤的处理也是不断地在完善。他挑选的地方也思越来越细腻了。这一次的抛尸地点是在废弃的学校,而且这一次,他的‘手术’大约是在这里完成的吧?这里是杀人的场所?”白羽有了一个新的推测,看这个照片,现场的血迹很多,绝对有一个人的量。
“他改变了场所,意味着他认为原本手术的环境已经不干净了。”罗阳按照白羽的思路推测下去,而且也确实虽然检测报告没有出来,但是他的脑海里面似乎已经能够建立起来当时的一个情况了,闭上眼睛,如果是案发第一现场,血量这么多。以前有个老警员曾经告诉过他,燕过不可能无痕,犯罪嫌疑人到现场肯定是会带走现场的某些东西,也会在现场遗留下痕迹。他还得要去现场好好找一下这样的情况。
“为什么他会认为原本的手术环境不干净?因为有尘土吗?可是废弃的教师依旧是有尘土的?为什么会更换原有的手术环境?”想要破案要把自己当做犯罪嫌疑人,从他的角度去找寻答案,如果能够知道他的想法,那么就可以更快地找到他犯罪的地点,他从原本的家中转移出来的原因,到底是为什么,应该是他认为家里不适合做手术,他换了一个宽敞的废弃的楼盘,可是这一次他找了学校,是因为有安全感?到底是什么原因,白羽用力地抓住了自己的头发,真是要疯了。“不应该啊,对于他来说,学校并不是一个安全的地方,他被学校欺骗过,为什么会选择学校这个地方呢?他换地点是可以理解的,当我们入侵他的地方的时候,他就认为这个地点已经是不干净了。只是怎么多废弃的房子,为什么要选择哪里?他既然是一个心思缜密的人不会随意选择。”
“废弃的校舍?这个学校原来是什么学校?”罗阳的剑眉微微一挑,询问着旁边的丁一,丁一连忙翻查资料:“这个学校是,Z市初级中学原本的校舍。这么说,这个学校,是闫鄂的曾经就读的初中。哦,这么一说的话,闫鄂的犯罪嫌疑确实是比较高了,我都开始怀疑是他了。”丁一那么一说,倒是引起了白羽的注意,一个人的行为的模式肯定是有他自身的特点的,他的这些犯罪地点肯定不是随意的选择的:“那么,丁大哥,那个废弃的楼盘和闫鄂有关系吗?”白羽开口问道,如果两个地点都和这个闫鄂有关系的话,那么这个人的嫌疑应该是很大了,若是侦察朝着这样的方向,会加快,而且他们现在没有过多的时间来犯错了。比对什么的都需要时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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