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处长点上一根烟,说道:“虽然,那栋房子的内外空间环境存在异常现象,但这些都属于特殊物理作用的范围,这与祁兵涉嫌的案件究竟有何种关联性,换句话说,这些异常现象如何证明祁兵是无罪的,这是问题的关键。”
张政委推了下鼻梁上的眼镜,点了点头。
邢队长又道:“关联性应该是有的,就说这次声波吧,虽然人的耳朵无法直接听到,但不同频带的这种声波会对生物体产生不同的影响。大家都知道,地震现象发生之前,一些动物会烦躁不安,这是因为地震之前一般会产生1~3赫兹频带的次声波,这种频率的声波震动能让动物事先察觉到,感觉特别**的人也能产生莫名的恐惧不安,而3~6赫兹的次声波就能使人的精神失常,失去理智。如果次声波的频带与人的腹腔、胸腔和颅腔的固有振动频率一致时,就会与这些人体器官产生共振,从而危及人的性命。此外,强磁场、阴暗幽闭的环境也会对人体的生理和心理产生直接影响或间接暗示的作用。”
“董科长,你有什么想法,也说一说。”隋处长说道。
便衣男子点了下头,说道:“刚才,各位领导的讲话从不同的角度提示了案件本身可能存在着极为罕见特殊的情况,让我很受启发。我个人认为,根据法律对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如果要证明祁兵无罪,在本案,需要突破两个要件的构成。这两个要件之一是‘犯罪客体’,也就是祁兵的行为所侵害的受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认定;其二是‘犯罪的主观方面’,即祁兵那夜实施的暴力行为究竟是属于清醒状态下的人为故意,还是意识恍惚或者是完全无意识的不受控制的行为。关于第一个要件,目前看对祁兵是不利的,因为尸检报告的结论是被害人的死因系暴力伤害致死造成的。而且尸体现已火化,无法重新进行法医鉴定。作为犯罪的对象,陈九妹的真正死因对本案的定性是有直接关系的。关于第二个要件,初步来看,对祁兵是有利的,如果邢队长刚才所提到的‘关联性’能被司法认定为与本案有直接关系的话。但是,这里面还是存在一些难以说明的问题。”说到这儿,便衣男子面露难色。
张政委问道:“你说的难以说明的问题,具体指什么?”
便衣男子回道:“具体而言,主要是有这么两个问题。一是法律明确规定,只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可以不负刑事责任。而祁兵呢,他能算是精神病人吗?我想,现在无论哪家鉴定机构对其进行精神鉴定,恐怕都无法确认其是精神病人,哪怕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按照目前刑事司法的规定,祁兵行为背后的主观因素就可能只对量刑轻重有积极的影响,而难以直接适用免除刑事责任。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绿都别墅一带存在异常现象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它对祁兵案件,以及对祁兵所反映的情况究竟有何种更为深层的关联,又该如何对其进行科学界定?此前,我曾与祁兵的大哥——张崇斌面对面地打过交道,张这个人对事物内在深层次的关联性很**且有独到见解,他认为绿都别墅是‘鬼屋’,并提到这个‘鬼屋’发生的异常现象就是一种在西方被称作‘波尔代热斯’的现象。‘波尔代热斯’这个名词来自德语,意思是‘吵闹鬼’。我后来查看了些相关资料,发现这种现象虽然不多见,但在国内外,从历史上看,这种现象长久以来的确是客观存在着。西方科学界对此类现象探究的较早也比较深入,但对此类现象的真正成因目前尚未有定论。有人认为,它是由于某种人在思维过程中产生的能量与空间的某种能量结合产生的作用;也有人认为,它是一种超自然能力的反应。总之,这类现象超出了目前科学可以认知的范围……”
“等一下,你刚才提到张崇斌这个人,他似乎很有些特质?”邢队长打断便衣男子的话,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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