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钧现在想起来不由得佩服甄珍父亲的真知灼见。那个肮脏的、猥琐的、生长着乱七八糟花白胡须的老丈人,尽管在绝大多数事情上表现出思维的混沌和凌乱,但在婚姻以及对女儿的认知上,具有异常准确的预见性。或许他太了解甄珍的本质了,或许他是太熟悉自己了。他的思维,因为绝少幻想和浪漫而接近于事实。
这不光是一种年龄上的知天命,还在于他们远比林钧更知道生活的滋味。在他们看来,生活本来就不是美好的,美好的生活一定是虚假的。换一种说法,生活是水,他们是泥,彼此之间不分你我,早就是一潭泥巴浆了。
结婚以后,林钧调到了报社工作,在副刊做编辑。甄珍也因为林钧的关系,被安排到报社印刷厂排字。婚后第三年,他们有了儿子小诗。林钧也因为生活的惬意,创作力旺盛,接连出版了一本诗集、一本散文集,在全市乃至全省有了一些名气,被誉为一颗正在升起的文学新星。这一切对林钧来说非常重要,从少年时代起,他就梦想在光晕的笼罩之下。现在,他已经戴上光环了,正在向璀璨的光晕走近。
可是不知不觉中,林钧感受到某种变化。这种变化是渐渐的,又是突如其来的。它就像一片硕大的乌云,裹挟着一股阴湿的寒流飘过来。起先并不经意,可是突然间天阴沉下来,空气中有了阴霾的味道,头顶上已飘起了雨。这种变化最直接的是从甄珍开始的,说不上哪一天,林钧突然发现甄珍对自己冷淡了,甚至懒得用正眼看他。这种态度,起初让颇有点自负的林钧优越感逐渐消失,然后就是赌气、争吵、讥讽,甚至打架。离婚是林钧提出的,有一段时间,甄珍经常很迟才回家,林钧感觉不对,充当了一回小人,在甄珍的私人物品里进行搜寻,看到一份狗屁不通、肉麻恶心并且泛“黄”的情书。于是他们之间郑重地进行了一次谈话:林钧:“我们离婚吧。”
甄珍:“离就离,我巴不得。”
林钧:“态度就这么坚决? 我就这么令人讨厌?”
甄珍:“你以为你了不起啊,谁稀罕!”
林钧:“甄珍,我知道,你对不起我。”
甄珍:“别说对得起对不起的,真好笑,我二十岁嫁给你,现已二十七岁了,七年的青春都给了你……再说,我对你实在是没有兴趣。你自己想想,自己有多大本事,工作了那么多年,一家人还挤在公家的一间小房子里,想想……”
话说到这份上已是够伤人的了。很快,林钧和甄珍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根据协议,儿子小诗交给林钧抚养,家庭财产二一添作五———平分。因为双方外面都没有住房,暂时还是住在一起,两室一厅各占一室。
在此之前,林钧把六岁的儿子小诗送到外县乡下的父母亲处。
林钧只丢下一句话:“ 过不下去了,要分手。” 引得二老不停地长吁短叹。
三
从离婚的那一天开始,林钧就几乎没睡过一个囫囵觉。堂前的灯总是开着的,白生生的光线总能透过房门上的玻璃射进来,林钧有神经衰弱症,这是多年读书写作习惯造成的。可甄珍从不让林钧关上堂前的电灯,说自己害怕。林钧半夜里睡不着,实在忍不住起来后把堂前灯关上,可是过了一会儿,甄珍又会起身把灯拉亮。只要外面灯一亮,林钧就睡不着了,白色的光晕似乎总能透过眼睑,让他产生一种红乎乎的幻象。有一次甄珍晚上很迟才回来,刚把堂前灯拉开,林钧在房中突然大叫:“待会你回房睡觉时把灯关上,再开灯的话我强奸你!”
谁知甄珍面无惧色,冷笑一声:
“你敢! 你敢强**就去公安局告你。你进牢房也好,正好腾出这屋子给我做新房!”
一时反击得林钧无话可说,只好待在房间里不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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