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
眼看形势不妙,三娃子急忙辩解道:“善后工作都是按基本要求做的。把他的外衣撕烂扔在山窝里,地上也洒上兔子血。就算是有人追踪到那里,也只当这人是被狼群拖走的。进城时把他团在袋子里,没人发觉。”
嗯,这还差不多。于是冷下来的面孔渐渐复原,打发他们去吃饭,只留下李知雨。李知雨去过北胡国多次,结交不少权贵,或许知道这个逃亡者是谁。
果然,脱下皮靴之后的右脚外侧,长着据说是源于天神血统的第六趾。
于是见多识广的李老板轻叹一声:“他是圣夕。。。就是个麻烦货。”
草原民族的王位转换完全依靠暴力。血腥厮杀之后,胜者王败者亡。圣夕是先王之子,据说战乱中被俘,准备新王继位时祭祀天神。现在这个祭品跑到千里之外的金沙城,当然是有人放水。
细细地按诊脉搏,看来没有什么内伤。至于身上那十几处刀伤,已经敷上伤药,倒不至于妨害性命。这个。。。如果学着吕不韦在他身上投资。。。
李知雨摇头否定道:“他们图佑族元气大伤,当初近十万族人,如今只剩下残兵败将不足万人,而且为求生存已经远走北方荒漠。没有三十年,无法恢复过来。”
既然卷土重来的可能性这么小,在这人身上押注肯定是不划算的。
“这位王子平时为人如何?”
“最是懦弱柔顺,达泽王一直嫌这个小儿子无用。他的三个哥哥倒是勇猛,结果都战死。他们图佑的王族,恐怕就剩下他算是血统纯正的。”
“那可如何是好?”
“最省事的办法就是送到我姑夫那里,他自然会巴巴地把这份大礼及时送给鲁明王。或者趁着他正在昏迷中,随便找个旮旯把他一丢也行。”他长长地叹息一声,接着说道:“可是他命好,被你的手下捡到。他向无恶行,依你的性子,便是素不相识,也不肯让他送命的。所以。。。唉。。。反正我已经把铺子里的事务安排妥当,便是随你流浪到天涯海角,盘缠总是足够的。”
听到这番话,不是不震惊的。原以为他不过是见色起意才顺水推舟地把我拐上床,却不知道居然如此了解我的想法。不错,这个圣夕既然没有犯下可杀之罪,我便要救他。至于因此而招来北胡国鲁明王的追杀么,我倒是不在乎。原本不过一缕孤魂而已,生死由命。
前世循规蹈矩做足一世良民,这一世便要随心所欲地放任自己。
更何况,自从今天早上决定原谅李知雨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打好主意要亡命天涯。跟着他搬家什么的,不过是掩人耳目的伎俩罢了。毕竟在我身边的这些人是被派来监视我的。只有让他们松懈,才有可能趁机逃走。虽然可能已经服用过定期发作的毒药,但估计也是和卫三他们一样每年以解药压制就行。前几天瑶水过来,想必是暗中已经把解药搀杂在饮食中给我服下,所以以后至少能有一年的自由生活。当然,这一切不必让李知雨知道。
盘算一下,笑着问李知雨:“如果今天我们就开溜,你能带上多少银两?”
“嗯,携带太多银两并不方便,我已经换成金子。大约有三百两吧。铺子里的事情都安排家里的老人们照料。以后每年派人带信物来,自可以取用。他们在李家多年,可以托付。”
这所谓的老人,便是世代为李家服务的家奴们,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也足够亲密。
至于我和无名该得的那份分成,加起来也有五百两银子,我早就换成金叶子包在行李中。剩下鹊组的这几个人,安排他们躲在城守府里避避风头即可。等过完年卫三他们回来,再分散四处行动。反正如今名声在外,不愁没有主顾找上门。匆匆写下几封信,把该交代的事情写清楚,放在桌子上。
“我们现在就出城。”
“兰儿,你真是急性子啊。现在离城门关闭还有一个时呢。”
不错,最佳方案就是在城门关闭的最后时刻出去,身后的追踪者无法及时跟上,便争取到一夜的时间。
至于这眼下可利用的大好时光么。。。某人拉着我鬼鬼祟祟地回到自己房间,锁好门,腻声道:“好兰儿,人家想你十几天啦。”一把按住,就把嘴唇印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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