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可是某人自己送上门来的。前几天瑶水那个家伙临走时,可是留下不少秘笈,我倒是全看过,就是没实践过,正好拿某人来练练手。
李知雨不过二十五岁,虽然已经娶妻,但他短短五年的经验哪能和我老人家四十多年的经验相比。更何况第一次试验秘笈中所谓的媚术,我也掌握不好火候,直把他弄得□不断,最后激动得浑身颤抖,真的昏迷过去。唉,就这水平,以后我想反攻也会很容易。
好在他昏迷的时间很短,然后就陷入沉睡。
起身整理好床铺与衣物,揽镜自视,真是人面艳似桃花,平时清澈的眼波变得朦胧妩媚,平时清淡的笑容变得勾魂摄魄。这个样子出门去,只怕是哪个男人看到都想要扑上来。
盘膝坐在**,调整气息,慢慢地把体内的热流在各处经脉运转一周,这才心平气和。下床再次审视自己的容颜,果然恢复到平时的模样。
正得意间,听到房门外全福的声音。原来这孩子已经下学回来。
于是召集鹊组的那七个人,那他们拿着写给城守的信立刻去城守府。这几个人虽然莫名其妙,却不敢过问原故,只好执行命令。让他们同去,便是互相监督之意,就算是其中有人想要回来打探我的动向,也要等到达城守府中才有机会溜回来。
两个轮班的公差,正好帮我把三个不省人事的家伙抬到马车上,护送着一路来到东门。
此时天色已黑,沉重的铁门正在慢慢地合拢。门前冷冷落落的,该出城的人们早就出城,该进城的人们也早就进城,几乎没有行人。
高喊着且慢关门,马车就冲到城门下。有督守府的公差保驾护航,自然重新打开城门,让马车出城。每人手里捏着一两银子,两个公差笑嘻嘻地回去,然后大门就“吱吱呀呀”地关闭。
回头看看这个生活过半年多的地方,心中多少有些留恋。其实我喜欢安逸的生活,每天固定作息如同钟表一般。可是,事到如今,已经踏上逃亡之路,只能向前。
一河之隔的幽方城相距金沙城只有十分钟的车程。嗯,这十分钟是指汽车。换成落后十倍的马车,足足用去一个时。幸好幽方城的西门比金沙城晚关一个时,而东门则是根本不关闭的,这才顺利地穿城而过。
月明星稀,白草低伏,空气也清新,就是太冷。
缩着脖子,搓搓冻得通红的鼻子。真是的,也没个地图,眼前两条路,到底向左还是向右啊。
全福不过是个十岁的孩子,从来没有离开过金沙城,自然不认路。李知雨睡得跟小猪似的,推也推不醒。那就选择左边。宁左勿右。一直走到天快亮时,才来到某座城前。
人家城门上是挂着牌子来着。可是,我对这个世界的文字认识不多,更不用提这种弯弯曲曲的古文。
爬进车厢,缓好一会儿,才把冻僵的鼻子挽救回来。身体倒是不觉得多冷,毕竟枊老怪把大部分的内力都输送进来,最近这半个月慢慢地消化掉,时刻能感觉到细细的热流在体内流转。可是,鼻子耳朵什么的却仍旧被冻得难受。看来内力也不是万能的。
下一步就是易容。电影小说里的人皮面具比比皆是,可是这个世界中却前所未闻。不过基本的易容术我是知道的。给李知雨腮上与下巴粘些短短的头发当作胡须。我和全福都是少年体态,喉结尚不明显,直接穿上女装就行。
“可是,爹,我不想往脸上搽粉。”
那可不行。虽然这白粉气味呛人,抹在脸上的化装效果却惊人的好。至少我连自己都认不出来。然后是胭脂和口红,把眉毛画得又黑又长。这付尊容,远看倒是眉清目秀,近看就比较恐怖。最后把包袱捆在肚子上,一个孕妇就如此闪亮地诞生。
全福因为极力抗拒,只是给他加些白粉而已。
“记住,以后叫我姐姐。我们是姐妹。我叫李桂兰,你叫李翠花。”
全福是个伶俐孩子,立刻答应道:“好的,桂兰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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