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不必带着他一起逃命的,留在城守府,他也能够衣食无缺。可是,听说要把他留下,这孩子只是低头答应着,然后怯怯地抬起水汪汪的眼睛看着我,眼里分明是伤痛。这么小的孩子,不明白逃亡路上风险重重,只是认为自己被再次抛弃。结果当时心一软,就把他带上。
。。。
李知雨被叫醒时,见到面前两个陌生的女子,吓得立刻瞪圆双眼,听到熟悉的声音这才惊魂未定地低吼道:“怎么扮得这么丑,吓我一大跳。”
这个。。。所谓易容,不就是让人无法辨认本来面目么。至于美丑?美丽固然会招惹来不必要的麻烦,丑陋却容易让人印象深刻,都不是最佳办法。于是提起袖子擦来擦去,总算是达到一般的丑陋程度。太引人注目可没有必要。
于是李某人慢慢悠悠地爬起来,眯着眼看看那远处高高悬挂的牌子,说道:“这是苏仑特城嘛。这城太小,不容易藏身。我们进城吃过早饭,接着走。”
大隐隐于市。在大城市中有成千上万的流动人口,找个人便如大海捞针一般困难。如果躲藏到某个山村中,嘿,连十里八里外的其他村子都知道来个生人,根本无法藏得安全。
在城门口等待好一会儿,才等到开门的时间。小穆国的开关城门时间整整比大穆国晚一个时。城门打开后,却跑出来几个差役,把堆在城门外准备进城的人们轰到两边,留出中间的大路。
这个。。。是有领导要出城么?李知雨轻轻地“哧”一声,不悦道:“真是倒霉,有棺材要出城。”古代的人们最是迷信,遇到棺材有什么生气的。人家都已经死啦,难道还没有出城的优先权?
其实这队送葬的人并没有多少,不过五六人而已,人人身着丧服,脸色肃穆,跟在拉棺材的马车后面慢慢地走出城门。
然而,还是有些奇怪的地方。因为他们看起来并不像是一家人。这六个人全是清一色的青年男子,相貌都是中上。最前面的那个男子虽然眼角的皱纹清晰可见,皮肤却是白嫩,行走动作也是宛如杨柳随风一般流畅自然。这人十年前的风采想必不凡。如今虽然已经看出衰老,却仍旧有些风韵。
把疑惑的目光投向李知雨。他点点头,低声道:“不错。他们都是戏子。”
倡优之类,都是正职卖艺副职卖身的。这个世界没有专门的贱籍制度,所以也就无所谓世袭一说。穷人家的孩子,为讨生计,幼小时便卖给戏班。倘若色艺过人,自然有几年好日子过,然后积攒下些本钱自立门户。色艺平平的,也就渐渐沦落到最底层的青楼,潦倒一生。即使再红的戏子,恐怕也没有前世那些天皇巨星的风光。到底是现代社会,一个广告动辄收入百万,真真是让我等平头百姓羡慕得眼红。
一串马蹄声响起,一个大汉飞马而至,拦在马车前面。嗯,陡生变故,有戏可看。
送葬的队伍被迫停下,为首的男子上前两步,问道:“六爷可是有事?”
“哼,以为寻死就能算完事吗?损了六爷我的面子,哪能放过这两个贱人。”
“玉欢和明湖已经身亡。六爷也是亲眼目睹。如果还有疑问,现在便可开棺验看。”
“我知道他们是真的死了。可是,明明六爷我已经摆下喜宴,客人都坐得满满的,他们来个一死了之,让我的面子往哪儿放?”
“玉欢的身价,昨天已经退还给六爷。六爷摆宴席的那五十两银子,在下也都已经奉上。虽然惹的六爷不快,但毕竟事情已经到这个地步,人都已经亡故,六爷何必动怒?”
“不行。把这两人拉出来,我要狠狠地抽上一顿鞭子,才能解恨。”
男子跪下哀求,却被一脚踢倒。冬天里地硬,他再站起来时,脸上赫然可见两道血痕。
那个被称为六爷的大汉提起鞭子,冷笑道:“不舍得让我打那两个小贱人,你们六个今儿个就别想混过去。”
后面的几个男子拉住为首的男子,低声劝告半天,这才动手把棺材抬下马车,从里面抬出来两个少年。两个少年年纪都不大,看起来十五六岁的样子,都是自刎的。脖子上还有尚未凝固的鲜血。
鲜血?两个昨天死去的人,怎么今天还会有血流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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