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辉轻轻碰了莫蓉的身子一下,她则把他紧紧的搂住。不一刻,他听到她嘤嘤的哭泣。他反抱住她,抚摸她的发丝,温柔说。“我们回安城,我们一辈子也不出来。”莫蓉只是哭,过了很久,莫蓉像似自语说。“呆一地方,就遗忘那个地方,不管你怎么去呵护,你总会情不自禁的想另一个地方的好。离开了,你又会思念那个地方,不管你怎么刻意去躲,那地方好像是你心中的魔。想回去了,猛然发现自己已经走的很远,不管你
怎么去回忆它,你始终是记不起回去的路。”
我只觉得我像是做了个梦,梦里是我弟弟被一个女人拉着,我不知道他们要去哪里!我不知道该叫那女人姑姑、奶奶、还是赵莲莲。我想追上他们,又发现自己动不了。于是便从那个梦里惊醒过来。慢慢的发现自己其实什么也不想要,也不想死。我的幻觉告诉我,我还有事可做,当某一天我彻底迷恋上吸食毒品后给自己带来短暂的幸福时,我发现,也许我已经离他们很近了。
第一次厌恶自己,是在没钱买毒品而出买自己的意愿时。躯体的堕落促使灵魂受内疚的折磨,突然发现我只在乎自己。后来完全就是麻木,做什么自己都不知道。也有恐惧的时候,恐惧时就折磨自己,在自己身上烙下印记,恐惧的时候就凝视着那烙印,根本无法缓解。然后就掉泪了,我最讨厌自己这点,骨子里发出的厌恶。但控制不住,掉泪的时候我便会想到姑姑,想到她蜷缩着身子死在牢里的样子。想到弟弟,想到他变成一块生冷的石头。想到奶奶,想到她被大火焚烬的灰。想到自己,想到自己站在某一处的高楼上突然纵身跳下。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这样了,回眸自己二十多年身后的路,路上有那么多人,走着走着就只剩下自己。我孤单是因为我想不明白为什么是我走到最后。我恐惧是因为我不知道我还要孤单多久。我不知道自己有没爱过人,但某段时间内我确实在乎过某个人。小妖就是其中一个。也就是从小妖离开的那刻起,我连让自己去在乎某个人都不敢,我怕他们像小妖一样,当你不想她离开的时候,她离开了,且没原因又让你找不出驳斥的理由。
我过着只有今日不想明日的生活,颓废的让自己都时常怀疑不能认真,你只要一认真说不好你的明天就是世界末日。我的烟瘾很大,不是我喜欢抽烟,而是有好多事想丢开又丢不开,抽烟便是让自己暂时的遗忘。前年接触到摇头丸,疯狂的迷恋。连烟瘾都介的七七八八。今年又接触了毒品,不喜欢也不讨厌。也许是从我接触毒品的那一刻,我就想明白,一条路走下去,不再给自己留后路。
从安城带来的钱花完后,又急切的需要钱时,第一次体会到钱的重要性。莫名其妙而又没得选择的情况下去那地方工作,光着身子在那么多人面前谄媚的扭动着身子,说不清是耻辱战胜了理智,还是人格沦陷在理智与欲望的漩涡里。没觉得对不起任何人,只觉得有愧自己。那晚回来后割腕,身子埋在浴缸里,手臂搭在缸壁上,什么也不想,不想就睡着了,以为睡着后就不会再醒来。
天意弄人,该怜你的时候视而不见,不该怜的时候它慷慨出手。醒来时头有些晕,但伤口已经凝结。后来想想,还是怪自己,刀钝了你可以割久一点,人钝了你就是还没想好要死。我只自杀过那一次,后来想,但没勇气了,还是心疼自己啊!那么痛怎么也不可能忘记。
一年前认识那男人,你也听了,留了两年学。炫耀的时间都快赶上留学的时间了。那地方的老总就是他爸爸。黑道白道都通,所以那地方黑的白的都干,明目张胆的天都妒忌。他的智商让人一眼就能看出高也高不到那去,他手下有十多个像我这样的女孩。我们帮他在那地方卖海洛因、摇头丸。利润很大,如果要找个我不愿离开他的原因,我想就是他不小气。他赚他的大钱,我们赚我们的小钱。像我这样只顾一人的,虽不能致富,也能有余不贴。虽然我已经知道钱的重要性,但还是不能给它划个合理的定义。好像只是为了需要它的时候它有,当然也会嫉妒,嫉妒别人有自己就不能少。
并不觉得这样做是在危害社会,也不会觉悟的去鄙夷吸食它的人。就如当你去做某一件事的时候,不是你想,而是你愿意。我只是去做一件法律不承认的事情,是在违法,但和出卖身体相比,我更怜惜我的身体。
其实我们不应该再见的,不见不能说好,但绝不会不好。见不能说不好,但绝不会好。离开安城的那刻起,我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了。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爱过,还是为了和我在一起。但我相信你爱我,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爱人是可怜的。为了你爱我,我离开你,为了相信你爱我,我伤你一阵子,伤自己一辈子。人生若只如初见,多感伤的一句诗,不管是人还是物,初就美不可言。可见的多了,也就没什么感觉了。天长地久对我来说都是假的,曾经拥有我已经满足。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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