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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薪阶层理财经_才永发 高沛(银行理财也有“悖论”) 第(1/2)页

当今社会,随着理财观念的普及,普通人与银行打交道的次数越来越多。如果你喜欢学习一些新鲜事物,可以从网络上、书籍中汲取很多理财方面的知识;如果你工作繁忙或者是为了省事,银行中有专业的“理财顾问”为你服务。于是,很多人因此认为自己对“银行里的那些事”很了解了。殊不知,就有一些看似很“肯定”的事,在银行那里却成了“意想不到”的事。

悖论一:提前还贷必能节省利息支出

2007年12月,王小姐用房产抵押向银行借了一笔50万元的1年期个人消费贷款,当时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7.47%,贷款于2008年12月24日到期。为了节约利息支出,王小姐于2008年12月23日提前归还了50万元的贷款。

等到回家后,王小姐仔细一算,发现银行似乎多收了利息。就算到期还款,利息也才37350元,可现在提前了一天还贷,却收取了37765元利息。少占用银行了一天资金,还要多付400多元,带着这样的疑问,王小姐打电话到银行询问。

原来,银行有明文规定:一年期的贷款,实行“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的还贷做法:贷款到期还款,利息按“贷款本金×年利率”计算;如果提前还清贷款,按“贷款本金×贷款日利率×贷款实际天数”计算利息。由于银行的年利率是按360天计算的,因此,贷款日利率的计算公式为:年利率÷360天。

也就是说,如果王小姐于2008年12月24日贷款到期时按时归还贷款,则银行就按到期还款计算利息,应付利息=贷款本金500000元×年利率7.47%×1年=37350元

而现在王小姐于12月23日还清了贷款,银行则按实际贷款天数364天计算利息,应付利息=贷款本金500000元×贷款日利率(年利率7.47%÷360)×实际贷款天数364×1年=37765元

如此一计算,王小姐吃了哑巴亏,有苦难言。

归还贷款,看似很简单的事,其实隐藏着很大的学问,普通工薪阶层小视不得,也想当然不得,弄清还贷的“真谛”,可以让你节约一大笔开支。对于一年期的贷款而言,想要通过提前还贷节约利息支出,就要看是提前几天。由于银行的年利率是按360天计算的,那么,借款的实际天数360天,就是提前还贷与到期还贷利息支出相同的平衡点。也就是说,你若提前还贷,使贷款的实际天数少了360天,你就能节约利息支出;反之,若提前还贷,使贷款的实际天数大于360天,你就会很“冤枉”地多支付利息了。

悖论二:“定期”存款收益一定高于“活期”

乍一看到这一点,相信很多朋友都会感觉奇怪,定期存款收益高于活期,这还用说吗?以今年的存款利息来说,活期为0.36%,定期存款中利息率最低的也有1.71%,怎么会说这是银行理财的“悖论”呢?

但是,如果我说这里的“活期存款”指得是货币市场基金,您比较过结果吗?

我国自2008年10月9日起取消征收利息税,这样,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的收益率就为2.25%,半年期为1.98%,三个月期为1.71%。而今年尽管受到经济危机的影响,很多货币市场基金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类似于年利率)也保持在2%左右(且货币基金收益不用纳税,购买货币市场不需要任何的费用)。例如,2009年4月7日,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B类七日年化收益率2.52%,湘财荷银货币基金高达4.91%。可见,正确的投资货币基金市场的收益明显高于一年期及以下期限的银行定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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