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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人类进化史_逻辑也疯狂(185章 自定法律) 第(1/2)页

185章 自定法律

在联机的年代,行业圈已经出现,但还没有获得强势的地位。

和网络时代催生出来的许多新生事物一样,行业圈、在线工作、发明大赛、网络文学等等都长期挣扎在生死存亡线上。而在有了安全方便的网络支付手段,培养成功习惯一分钱一分钱付款的大量新生代网民之后,这些行业生存状态好了很多,不再是社会眼中只会烧钱的精英了。

但它们的处境并没有完全改观。因为它们还没有获得相应的法律地位。话句话说,它们只能靠自己保护自己,而不能指望警察叔叔的力量。

警察叔叔也有难处,网络那么大,抓一个人的成本和人力物力法律依据要多少?网络上的小骗子和不诚信行为怎么抓?叫你们实行网络实名制,一个个还反对。

在网络上,只能依靠诚信而不能依靠暴力,因为电子的力量确实难以作用到肉体。这种论点是极其错误的。对任何事情来讲,惩罚和奖励都是货币的正反面,缺掉一面肯定是假币。

警察叔叔暂时指望不上,不要紧。我们做的是面向最广大网民的小生意,暂时也不很需要那么暴力的终极惩罚。不过我们仍然需要法律的救济。

法律虽然一定是靠在武力的肩膀上的,可不一定非要全程都抱着武力的大腿。经过合理设计的法律(法律也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工具,外形相似的东东,质量价值使用效果,天差地别并不奇怪),能在武力出现之前解决大部分的问题。

比如说,给网络上的一些机构,如行业圈之类,以见证的权力——法院可以认可的证据。比如说,给一些机构出具证据的义务,方便受害者收集证据自己找坏蛋的麻烦。

当然,一切的前提是法律要设计好,要考虑的非常周到。

然而,一个合乎公平正义逻辑、考虑周到切实可行的法律出台,是共产主义社会拥有的专利。即使这些法律在实行后也有着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也不是我们这个时代,甚至是王想的时代所能奢望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交通法规,对所有人有益,表面看起来很公平的吧。靠左或者靠右,这个最基本吧?也不是一开始就有这个原则的——狠的先走、贵的先走、重的先走、靠右走、红绿灯、反道规则、什么时间谁能走、清道规则...公平从来不存在,力量的博弈造成现在的结果——有道理但不完全合理的存在。

法律也是个有生命的东西,有生有死,会成长变化,很强大也很脆弱。

21世纪的中国,当然也不可能超前到由社会良心自动生成出法律出来。但21世纪的中国有着最多的法律产生渠道。议会虽然开会少,可党中央、国务院、最高法院、各部委、省市县、各级组织、甚至垄断企业、领导指示都能产生各种法律。

不要小瞧这些似乎级别不高,大部分还没挂法律的名头,可只要有人去执行它们,它们可是实实在在可以约束绝大部分中国公民——比如拆迁、比如公路收费、比如单位进人提拔干部、比如准他起房子而不准我修房子。

最可乐是那个时代的中国,还可以自行形成一定的近乎法律的东西——约定俗成。

谁都知道主导法律的好处,但国家大了,什么鸟都有。有些很有力量的利益集团,比如房产开发商、垄断企业,有时也想把自己获利的模式用法律的名义固定下来,但社会上总有些人对它们有偏见,一味的反对。即然对我有利的法律难产,那对我不利的法律肯定要加以阻挠。中国没有强行通过一说的,总要协商一致的。

于是,一些领域没有法律。但这些领域不能没有规则,于是有潜规则、行业做法、惯例如此。(惯例,本身是法律形成的一种方式,但在那些影响力影响面都巨大的领域,老维持在惯例上,而总不能形成法律,那就是个问题。)

联机发动了新一波的公共行动。联合行业圈和行业圈背后的那些势力,开始造势——创意公布优先权!

创意这东西,和文学、音乐一样,是有价值的。但是按专利局技术专家的角度,还够不上申请专利的程度,不予保护。又达不到文学、音乐的版税收入方式——不能靠大批量小金额来实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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