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萌认识死者张爱花,确切说是两人都养狗,住在同一栋楼,萌萌住二楼,张爱花往四楼,经常在楼道里碰面会打个招呼,仅此而已,并未深交。萌萌下班回到家七点左右,休息了大概半个小时出门遛狗,她在楼道里遇到了牵着金毛的张爱花,对方穿着连帽卫衣,天气暖了一点,但晚上还是寒气逼人,对方带着帽子。萌萌向她打招呼,去遛狗啊!对方嗯了一声。
出了楼道,萌萌照例先去垃圾桶附近喂食流浪猫,喂完之后才去河边散步遛狗。萌萌发现张爱花的尸体,报警记录显示时间为八点十六分,按照萌萌的说法推算,张爱花被害时间为八点左右,那时河边已有不少人在散步,难道凶手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杀害了张爱花?
小庄说这也不是没可能,现在人与人之间人情冷漠,经常有人摔倒了路人却视而不见,如果凶手在张爱花身后给了她一锤子,随后她倒在绿化带里,凶手假装跑步离开,前后过程不用两分钟,没人发现理所当然。
李镜对小庄的说法不置可否,警员询问了一些围观路人,均无人看见张爱花是何时倒下的,现场亦没有其它发现,只好先把张爱花的尸体带回局里进行进一步检验。
很快查清楚了死者身份,张爱花,41岁,江北省人,来宁城打工四年,身前和老公在来福小区旁边的菜市场经营一家肉档,两人有一五岁的儿子。通过对菜市场的摸查走方得知,一个星期前张爱花和人吵过架,当时闹的挺凶,对方声称要让她好看,市场众多商贩可以作证。
市场边上有家湘菜馆,和张爱花吵架的正是饭店老板林大生。林大生的肉一直都由张爱花供应,每月结一次账,最近饭店生意不好,过年前的肉钱到年后还一直未结,那天正值午饭时间,饭店里有几桌客人,张爱花找上门来要钱。
林大生低声下气说再晚几天,到时一定把帐结了。张爱花不依不饶说不行,今天一定要拿到钱。当着客人的面,林大生有些难堪,说张姐别闹了,咱们合作不是一天两天了,缓缓,再缓缓。
张爱花说这都快三个月了,今天必须把账结了。
林大生面子过意不去,说你不就是一个卖肉的吗,别逼人太大甚。
张爱花得理不饶人,说我卖肉怎么了,总比吃白食强。
两人谁也不让谁,吵了起来。张爱花生性彪悍,情急之下掀了桌子,林大生一个男人岂能示弱,跑进厨房拎了把菜刀出来,说你信不信老子砍了你?
几桌客人吓的跑到了饭店外面,服务员和厨师把慌忙老板拦了下来。张爱花没要到钱还受了气,摔门而去。
小庄带着同事去找林大生,发现饭店门口贴着转让的告示,心想这家伙不会跑路了吧?还好告示上的手机能打通,小庄说想谈谈饭店转让的事,十多分钟后一个中年男人赶了过来,小庄说你是林老板吧?
对方说,是,你想接手饭店?
小庄说,我是警察,跟我们走一趟吧。
回到局里,开始询问。小庄说,知道犯什么事了吗?
林大生说,警察同志,我可是良民,莫名其妙被你们带回来。
张爱花,你认识吧?李镜问。
哼!林大生看来还是一肚子气,不就是欠她几个月肉钱么,用不着报警吧?
小庄说,张爱花死了!
林大生一怔,然后明白过来什么似的,说我可没杀人啊,警察同志你们可不能冤枉我啊。
谁说你杀人了?你激动什么?李镜问,饭店为什么要转让?
林大生要了支烟,哎,这不是生意不好么?要是赚钱,谁会转让啊,我这不想着转让出去了,还还债,谁知道……
李镜问,三天前晚上八点左右,你在干吗?
三天前?林大生想了想说,和几个老乡吃饭呢,他们都可以作证。
小庄去找了林大生所说的几个老乡求证,他们那晚从七点多开始吃饭,一直喝到十点多才散,林大生的作案嫌疑排除,案件一时没了头绪。
李镜召集大家开会,让同事畅所欲言,每当失去灵感,他都会听听别人的意见。小庄说会不会是萌萌杀了张爱花,她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凶手行凶后报警,这种案子不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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