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招来服侍她的侍女,再命她寻来府里的管事等人,以及上官城身边的老熟人,林晓晓深深懒腰,不打算辜负作者那七七四十九天的闭关时间,此刻摩拳擦掌,她要做点妖后曾经做的事,例如:
拉拢朝臣、蛊惑其他皇子、再弄点什么三足鼎立,总之一句话给上官城一点自我发展的空间,顺便搅搅北地的浑水,再响应作者号召迷倒一片小怪兽,最后嘛——
自然真命天子不出现,她林晓晓拍拍屁股又走人,这是通常狗血文的必然走向。
管事的话叽里呱啦。
旧日数人的话添油加醋。简而言之,就是上官城的处境,与她昨天瞎掰那一堆相差**不离,要问她为什么能摆得**不离?
其实很简单:
一,她是穿越来的
。
二,穿越的小白文看多了,几乎都是五十的所谓高智商,对付智商三十的自以为高智商,通篇宫斗,看白了,就是宅斗、再仔细一分析,其实无外乎一点,万能五十智商女主,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举例说明,例如某个聪明睿智、所向披靡、冷静果断、又雄才大略、且英俊又潇洒、不是王爷、就是皇上、要么就是武林盟主之类的多金又尊贵、痴情、某方面又很强的男人,一遇见女主我。
记住,一眼,只一眼就爱上女主我。
从此人间尤物不是尤物,是废物;其他的女人都是炮灰,女主才是人。
所以,综上所述。
林晓晓相信穿越前智商七八十的她,在这个所有遇见她都会变成小白的人面前,怎么掰,作者都会让剧情狗血地沿着她的万能无敌走。
所以,林晓晓在听完了所有人的旁白后,决定离开上官城府,去会她北地下一站的小怪兽。
北地的都城大抵和幽冥国差不多,不过民风更淳朴也更奔放些。
林晓晓女扮男装走在北地的大街上,过往的行人无不对她侧目而视,没办法,剧情设定,林晓晓也早已经习惯了她狗血的、即使易容也无法遮挡的美貌与雌性荷尔蒙散发,静静地在众人痴迷的、猥琐的目光中款款而行——
尽管在别人看来可能是搔头弄姿。
林晓晓凉凉地扇动着手中那把扇子,甚是潇洒地走着,目的地其实不明确,她在等。
等什么呢?
也许是一个登徒子、也或许是一个美丽小怪兽,反正狗血剧情不是英雄救美,就是他乡遇故知,所以林晓晓走得很缓慢,为的是好好收罗一下北地都有些美食。
“啊咧咧——要是穿越到美食小说里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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