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来书云:“所释《大学》古本谓致其本体之知,此固孟子‘尽心’之旨。朱子亦以虚灵知觉为此心之量。然尽心由于知性,致知在于格物。”
“尽心由于知性,致知在于格物”,此语然矣。然而推本吾子之意,则其所以为是语者,尚有未明也。朱子以“尽心、知性、知天”为物格、知致,以“存心、养性、事天”为诚意、正心、修身,以“夭寿不二,修身以俟”为知至、仁尽,圣人之事。若鄙人之见,则与朱子正相反矣。夫“尽心、知性、知天”者,生知安行,圣人之事也;“存心、养性、事天”者,学知利行,贤人之事也;“夭寿不二,修身以俟”者,困知勉行,学者之事也。岂可专以“尽心知性”为知,“存心养性”为行乎?吾子骤闻此言,必又以为大骇矣。然其间实无可疑者,一为吾子言之。
夫心之体,性也。性之原,天也。能尽其心,是能尽其性矣。《中庸》云:“惟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又云“知天地之化育”“质诸鬼神而无疑,知天也”,此惟圣人而后能然。故曰:此“生知安行”,圣人之事也。存其心者,未能尽其心者也。故须加存之之功。必存之既久,不待于存而自无不存,然后可以进而言“尽”。盖“知天”之“知”,如知州、知县之“知”,知州则一州之事皆己事也,知县则一县之事皆己事也,是与天为一者也。“事天”则如子之事父、臣之事君,犹与天为二也。天之所以命于我者,心也、性也,吾但存之而不敢失,养之而不敢害,如“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者也。故曰:此“学知利行”,贤人之事也。至于“夭寿不二”,则与存其心者又有间矣。存其心者,虽未能尽其心,固已一心于为善,时有不存则存之而已。今使之“夭寿不二”,是犹以夭寿二其心者也。犹以夭寿二其心,是其为善之心犹未能一也。存之尚有所未可,而何“尽”之可云乎?今且使之不以夭寿二其为善之心。若曰死生夭寿皆有定命,吾但一心于为善,修吾之身以俟天命而已,是其平日尚未知有天命也。“事天”虽与天为二,然已真知天命之所在,但惟恭敬奉承之而已耳。若俟之云者,则尚未能真知天命之所在,犹有所俟者也。故曰:所以立命。“立”者,“创立”之“立”,如立德、立言、立功、立名之类。凡言“立”者,皆是昔未尝有,而今始建立之谓。孔子所谓“不知命,无以为君子”者也。故曰:此“困知勉行”,学者之事也。
今以“尽心、知性、知天”为格物致知,使初学之士尚未能不二其心者,而遽责之以圣人生知安行之事,如捕风捉影,茫然莫知所措其心,几何而不至于“率天下而路”也?今世致知格物之弊,亦居然可见矣。吾子所谓“务外遗内,博而寡要”者,无乃亦是过欤?此学问最紧要处,于此而差,将无往而不差矣。此鄙人之所以冒天下之非笑,忘其身之陷于罪戮,呶呶其言,有不容已者也。
华杉详解
你来信说:“你所解释的《大学》古本,说格物致知的致知,不是向外,是向自己的内心,获得对自己本体的知。这固然和孟子‘尽心’之说相合,朱熹也认为虚灵知觉是心的本体。但是,尽心由于知性,致知在于格物。”
顾东桥此处提到的孟子“尽心”之说,和后面王阳明的回答,都围绕《孟子·尽心章句上》的一段,要先把这一段学习了,我们才能讨论王阳明的回答。
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二,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朱熹注解说:心,是人的神明,具众理而能应万事;性,是心所具之理;而天,又是理之所出;这就是尽心、知性、知天的逻辑了。人有这颗心,其本体都是完完全全的。但是不能穷理,这心就有所遮蔽,不能尽其全量。所以要极致其心之全体而无所不尽者,就能穷理而无所不知。能穷理,那自然知道理从哪儿来的,理是天理,穷理自然就知天了。
朱熹又说:对应《大学》,知性就是物格,尽心就是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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