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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若有情_梁晓声(鹿哨) 第(2/5)页

一年半后,十九天前,他又回到了北大荒,回到了鹿场。一辆卡车顺便把他捎到了这里。他像路标一样站在这条公路的尽头,眺望着不远处的鹿场。想一步就接近它,又对它怀有深深的愧疚。一阵晨风过后,空气中吹送过一种特殊的气息,其中包含着大森林带有的淡淡松香味的气息,大草甸子百花浓郁的芳香混合在一起的气息,新开垦的荒原处女地潮湿的、陈年老窖美酒般的气息,吸收了公比拉河的惬人的凉意的气息。这几种气息像几种甘美的饮料调拌在一起,扑鼻而来,沁心润肺!这是他所熟悉的北大荒的气息!这种气息是北大荒人的一种特权享受!鹿场那里,正冒着袅袅炊烟,偶尔传来一两声雄鹿的吟叫。鹿的叫声令他感到格外亲切,他的心顿时激动起来!马上就会见到妻子和儿子了!儿子!他还没见过一面的儿子!他不能够想象出儿子会是如何的一种小模样,倒是立刻联想到了鹿场那头叫作“小东西”的幼鹿。他离开鹿场的时候,“小东西”刚出生两个月,活泼极了,一双眼睛像黑玛瑙似的,喜欢注视人,并对人投以信赖的目光。而儿子,却还在妻子的腹中……

他情不自禁地朝鹿场大喊:“我又回来啦!……”

他拔腿朝鹿场飞奔过去,一声接一声呼唤着妻的名字。他气喘吁吁地来不及平息一下心跳,便迫不及待地推开了他非常熟悉的那幢用整根整根的圆木建造成的小屋的门。那小屋曾经就是他温暖的家。他和妻在这里共同生活了四年。一个大城市的知识青年,在北大荒安家落户,那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啊!一年四季的蔬菜,得春天自己种下去,秋天自己收回来,冬天自己储藏。这里,没有影剧院,没有公园,甚至没有理发店、浴堂……即使买一颗纽扣,也要托人从场部的商店捎回来。冬天,北大荒漫长而寒冷的冬天,每隔一个月,他和妻就要拖着爬犁,扛着大锯,到山上去伐一次烧柴。饿了,扒个雪窝,拢一堆火,烤两个冷馒头。渴了,抓几把雪吃。那是很艰苦的四年啊!是生活在城市里的年轻夫妻们所无法想象的。就是喝一口开水,也得付出劳动……然而,他和妻相亲相爱,情投意合。那也是他一生中非常幸福的充满了古朴诗意的一千四百六十几天!生活愈艰苦,感情愈重要。它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味精”。

妻不在家里。

一个孩子躺在炕上,睡得正酣。

他的目光一落在孩子身上,屋里的其他任何东西便在他的视线之中不存在了。他轻轻地走到炕头,俯下身去,啊!一张多么可爱的小脸呀!他从这张小脸上看到了他自己的特征。是儿子!他顿时体验到了一种做父亲的本能的冲动!小脸蛋多么细嫩!多么红润!那两个深深的酒窝儿,天生就是让人去亲吻的!他按捺不住自己的感情,将自己的脸紧贴在儿子的小脸蛋上,一下接一下地亲吻。

儿子醒了。

儿子睁开了眼睛。

一双小鹿般迷人的眼睛!黑白那么分明!像妻子的眼睛!儿子眨动着眼睛,注视着他,迷惑、吃惊、害怕。

“哇……”儿子哭了。

儿子不认识他。

他一时不知所措,将儿子抱了起来,拍着,晃着,哄着:“噢、噢、噢,好乖!别哭!别怕!爸爸抱着你!……”

儿子哭得更凶,两只小手使劲推他的下巴,喊叫着:“妈妈、妈妈、妈妈呀!……”

“啪!”是什么东西落在地上的声音,他抱着哭叫的儿子转过身——妻子站在门口,干柴散在她脚旁。

妻子注视了他许久,口中才轻轻吐出两个字:“是你?……”

她的身材还是那么苗条,像一株挺拔的小白桦。她的脸还是那么清秀,那么红润。北大荒的年轻女子们的脸都是那么红润,就像大草甸子里盛开的百合花。她,仍是一年半之前的她。只不过在少妇的特有姿韵之外添了年轻母亲的庄重。而这种变化,也许只有他才能观察得出。

他,笑了。笑得那么不自然,连他自己都感觉到了这一点。“这小家伙,不认识爸爸!我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呢!你给他起了个什么名字?”他掩饰着自己的局促,向妻子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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