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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痞子不英雄_我爱平刘海(第12章 人怕出名) 第(1/2)页

都说人怕出名猪怕壮,真是太有道理了。

痞子哥和猪头哥悠悠晃晃地走在校园里,路过的同学看到这哥俩都投以神秘的眼光,边走边小声交谈着。

痞子哥还算淡定,啃着莫博奇给买的早餐,兴致勃勃地去上新学期的第一堂课。不过猪头哥嘛,就没那么淡定了。

从一出门,嗅觉异常出色的陈树人同学就闻到了一股不同寻常的味道。不过似乎我们的猪头哥对这种待遇很是享受。明明都出宿舍门了,还倒回宿舍抹上了厚厚的发胶,然后又换上了一件自认为很吊的衬衫。要不是痞子哥最后实在受不了猪头哥身上浓厚的猥琐味,一脚把他踹离了镜子前,不然估计他俩的研究生第一堂课又要拖到不知什么时候了。

“嘿,痞子哥,我今天是不是很帅?”

“嗯,还行吧。”

“痞子哥,那你说等下太多女同学喜欢我了怎么办?你知道的,我一直是个洁身自好,感情专一的人。如果太多人追的话,我想我会很纠结的。”

“你不是只喜欢秦惜那个娘们么?”

“嘿嘿,那都是开玩笑的啦。秦惜这样的档次只有痞子哥你才能配得上,我现在是你的好兄弟,好兄弟是不会对大嫂有非分之想的!”

“去你的大嫂!”猪头哥的脑门上中了痞子哥一记重拳,揉着发疼的脑门,猪头哥一脸委屈地抱怨:

“那天比赛的晚上她都吻你了,还说了那么多令人感动的话,鬼都看得出来,秦惜女神喜欢痞子哥你了!”

“喜欢你个大头鬼啊!那天莫名其妙地被她啄了一口,到现在我还非常地不爽呢?”

“为什么?”

“为什么?我很吃亏啊,凭什么她想吻就吻了,不知道那是哥的第一次啊!”

“嘿嘿,痞子哥,你开什么玩笑!谁信啊,你的经历我才不相信那是你的初吻呢!再说都二十好几的人了,亲吻不过是一种表达爱意的方式嘛,不存在谁赢谁亏的矛盾吧?”

你懂个屁!没错,我能理解亲吻是一种表达爱的方式。这个没错,现在不是还有吻手礼,碰面礼之类的,这些个我都能理解。可本来毫不相干的两个人,又是异性的身份,凭什么她说吻就吻啊。或许你会说我不浪漫,可我就不浪漫了,怎么着?我一直认为爱情,或者说亲吻一类的表达爱意的方式是很神圣的一件事儿。我不是跟谁都可以随便有肌肤之亲的,如果有人用这种方式来喧泄所谓寂寞和一时的好感,那我会非常鄙视她的!在我看来,这和一夜情和嫖娼没什么区别!这又不是演烂到渣的爱情狗血剧,也不是变异版的琼瑶小说,这是我的看法我的原则,今天我要把它说出来,我就是这样看待爱情!”

痞子哥难得正经地说了一大堆话,觉得有点口干,吸了口豆浆,突然觉得这样喝不爽,干脆把豆浆盖子给拆了,然后一口气给干了,下喉之前还意犹未尽地咕噜捣鼓了一阵。这样一来瞬间气质又回到了吊丝范。转眼不经意看了一眼猪头哥,痞子哥吓了一跳:

“阿树,你干嘛?”

我们的猪头哥用无比崇拜的眼神看着痞子哥,嘴角流着汇聚成线的哈啦子,一脸脑残的扮相:

“痞子哥,你好有思想哦!痞子哥,你不光车开得好书读得好长得很帅,就连思想也很fastion诶!我太崇拜你了。”

猪头哥咽了口口水,接着说:

“痞子哥,我突然发现我其实不是对美女才感兴趣,我对那些有思想有深度的男人,更感兴趣!”

痞子哥反应过来,脑门上一团黑线,虽然还是初秋,但此时却像到了腊九寒天,全身的鸡皮疙瘩都竖了起来:

“阿树啊,你鞋带掉了!”

“啊?哦……”

趁着猪头哥低头看脚的时候,为了自己人身安全的痞子哥,像被狗追一样跑得飞快。

猪头哥看着自己绑好的鞋带,知道自己上当了。看着痞子见了鬼似的逃跑,猪头哥嘀咕着:

“看来大人物也经不起开玩笑啊

,还是说痞子哥缺少人类的幽默细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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