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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的温柔_爱吃土豆丝(46.博学教授) 第(2/2)页

举手投足间,绅士到了极点。

老实说,我觉得他太拉风了。但是这种感觉,却给了我十足的不安。

王俊熙和总监一起走到了我的面前,总监顿悟,笑着跟我说:“小林啊,你跟王先生有约会怎么不早一点说啊,我们这么多个电灯泡你也受得了啊,哈哈!”

我看着总监那花一样的面孔,结结巴巴的,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倒是王俊熙嘴巴比较厉害,一句“打扰”和“凑热闹”就解决了两方的尴尬,直接奔向了聚餐地点。

聚餐比我想象中的要愉快很多,王俊熙一共喝了两杯红酒,一言一行中,都带着一股王者风范,是难得的交际高手。

或许是担心公司同事误会我们之间的关系,他也不动声色的暗示了大家,避免了我的尴尬。

聚会结束之后,总监已经喝的晕头转向,被几位同事拉上了车,大家一一告别。

最后,繁忙的马路边上,只剩下了我和王俊熙两人。

我是一个嘴笨的人,面对王俊熙,除了感激,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王俊熙笑着看着我,说:“吃完烧烤嗓子疼,我知道一家好喝的甜品店,真那么感谢我,请我喝行吗?”

我点了点头。

我觉得上天还是眷顾我的,至少,在我困难时,总会有好人出现。

王俊熙和我想象中的一样具有绅士风度,让我意外的是,他比我想象中,更幽默,更博学。

“受到寒冷或者惊吓的时候会起鸡皮疙瘩,原因是竖起的汗毛有保暖的作用,同时能吓走敌人(指动物)。但是随着人类的进化,似乎不再需要用汗毛吓走敌人了。”他会在室内气温低的时候说这样的话,幽默又搞笑。

“蒙娜丽莎为什么价值连城?因为她单单一个嘴唇,就花费了达芬奇10年的时光。足以证明,艺术是无价的。”说道艺术时,他会这么说。

“经常玩游的男生,大多都游戏上骂过人。但这不能证明他在现实中喜欢说脏话。跟路怒症一个道理。”看到迎面走过的男生说脏话,他会这么说。

对我而言,王俊熙更像是一个老师。

我知道他什么都不缺,所以报答的话,也就顺理成章的,塞到了肚子里。

晚上九点半,他送我到楼下,我跟他说谢谢,他也跟我说谢谢,然后说晚安。

一切都好像做梦一样,我又度过了一天。

手机上上显示三条信息。一条是银行发来的,总监发给我的奖金,今天下午到账了。另外两条来自范思贤,他说想要跟我见一面。

唯独没有他。

遗忘这个词,我想,是带着淡淡的忧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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