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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中兴_林中小舞(第二十六节 见到了朱升) 第(2/5)页

前面已经提到,朱怀烟是元未淮东一带有名的大富豪。有钱到什么程度,据在他家看过大门的打工仔被开除以后对外人说,朱怀烟曾经死过一条狗,这狗还非他的心爱之物,只是一条普通的看院狗。因为咬伤了朱家的小公子,被仆人一棒打死。朱怀烟知道之后,下令厚葬,作诗道:此狗虽有罪,终为吾之狗;殉物三两千,伴它西行去。怎么解释,这狗虽然咬了我儿,但它还是我的狗,所以我得送它几千两银子,让它在西天佛祖那里也做个有钱的狗。一声令下,足足三千两白银打造了一副银棺,装上这条狗埋在了朱家庄园的后花园。朱怀烟一点不心疼,还常就此事对朋友夸耀他的大方与阔气。从此,许多毛贼经常光顾朱家的后花园,但从来没有一个人可以安全的逃脱护园的保镖的毒手,不是少了一条腿,就是被割掉两只耳朵。当然,这狗和它的银棺始终是安全的。

“怀烟”这个名字,是他爹给起的,因为其母生前是江南名妓,名中有个“烟”字,因为嫁给其父之前**过度,怀孕之后患了疾病,难产而死。还好生了个男孩,十分健康活泼,没让朱家绝后。当爹的遂起了“朱怀烟”一名,怀念那位不幸的夫人。

朱怀烟长大以后,很快显露牛逼的经济头脑,把朱家的几百亩庄园经营得有声有色。当时正值元朝成立之始,极力的拉拢这些前宋的大地主,给予了他们非常优厚的土地政策。朱家趁机扩张,用庄园做为抵押,集起众钱庄的金元,外加官府的力量,盘下了定远、怀远、濠州、滁州等七八个州县的一百多家客栈、酒庄、还有少部分的**娱乐业。如果说濠州二蚊是两只仅在濠州城内吸血的蚊子,那这朱怀烟就堪称华东地区的一只喝血的猛兽了,大量的来历不明的钱像流水一般流进了朱家的钱柜,然后再用高利贷的形式借放出去,赚取高额的利息。二十几年的时间,虽然元未形势混乱,农民**纷起,黑帮结社层出不穷,但没一个暴民和帮派敢打他的主意。他这里简直就像一个世外桃源。

这源于他独特的做人哲学,单纯有钱并不能保证他的绝对安全,尽管他的庄园内布满机关,收罗了大批的顶尖绿林高手替他护园。所以,有钱之后最需要做的就是在露富的基础上,还要乐施好善,不管谁缺钱了,哪怕是一个无名小辈,付不起账的穷鬼,只要敲开他的大门,光明正大的向他借钱,他都会视数目给予一定的满足。难民经由此地,他会大开粮仓,在街上熬小米粥,每人一碗绝不吝啬;要饭的在他门外过夜,他发现了会让庄丁送两个肉包子出去,还问人家要不要喝点酒。札朋死前欠了他十万两银子,都是不打借条的白拿;撒里不花死前刚白拿了五万。还有各地的文官武将,从他这里得到好处的官府之人数不胜数。

朱怀烟要是知道札朋、撒里不花都是死于朱云天之手,不知会做何感想,反正钱已经要不回来了。

至于黑帮,民间都在传说,朱怀烟就是淮东最大的黑帮领导。他说句话三百里之内的房子都抖三抖,跺跺脚连皇帝都能感受到他的威力。金元成堆,银票多多,朝中有人,道上全是兄弟……谁还敢动他?没人打这个愚蠢的主意。

动他,就意味着得罪黑白两道,意味着从此走上被人到处追杀一直追到天涯海角的逃亡之路。

基于上述历史,今天他突然请朱云天进府喝杯水酒,目的当然很清楚了。对于他的地位和力量,朱云天目前并无多少了解,这个名字他都是头一次听说,毕竟他刚来到这个时代两年,根基尚未立稳,一直致力于在朝廷内部确立自己的关系网,还没太多的闲功夫了解到这些事情。

冯氏兄弟多年来一直游走江湖,对此有所耳闻,所以一直在旁对老大使眼色。

莫名其妙,老对我挤眼睛干么!朱云天白了他们一眼。两兄弟自是退到一边,不敢再造次。

朱怀烟在暗处,而朱云天在明处,所以他一开口就问找我办什么事,直接把朱怀烟当成了一个普通的大地主。这让朱怀烟心中颇为不悦,后来他想明白了,却也觉得大将军这样做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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