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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中兴_林中小舞(第三十一节 初遇陈友谅(下)) 第(1/3)页

昨日肚急,跑到医院点滴了一天,未来得及更新,惭愧,今天补上。

小说从现在开始,进入全面的铺开阶段,还是那句话,慢慢恶搞吧。

——————————————————————————————————这时,从天完军士兵的队伍里出来了一个人,长了一颗大脑袋,大耳朵,但容貌不凡,走路虎虎有生气,堪称气度轩昂,年纪约有二十多岁。这人穿了一身极合体的管家衣服,拦住了欲动手的人,说,“休要动粗,他对陛下十分重要。”

兵士们对他还是有些尊重,纷纷让开,“既然陈大哥说了,那肯定是对的,放他过去吧。”

朱云天见他不像普通之人,便挣扎着起身,支起断腿,拱手道:“谢谢这位同志,我姓朱,名云天,不知大哥尊姓大名?日后有机会时,一定重谢!”

这人哈哈一笑,显得十分豪爽,“我姓陈,名友谅,若你日后留得性命,再来谢我好了。”说完,短脖子一昂,大步离去,再不回头。

陈友谅?朱云天一呆,他现在投靠徐寿辉了?真没想到,只是不知道在军中位居何职,看他这打扮,不像个带兵打仗的军官,倒像个军中的闲散之人。

朱云天猜中了七八分,陈友谅一开始并没有起义跟官军拼命的打算,只想先混在倪文俊的手下谋一碗饭吃,进而找机会另谋高就,或者等时机成熟,自己也拉个队伍,上山打游击战。

他从十几岁时,就自认为是个干大事的种子,不会久居人下,所以养成了高傲豪放的个性,喜欢交天下友,揽天下才。虽然老爸是个打渔的,通过贩卖鱼虾攒下了微薄的资财,生活并不清苦,但他并不满足于这种平淡的日子。按他对自己弟兄的话来说,即使爬不上天,也要把天捅几个窟窿,看能不能漏下点银子来。

可见他梦想通过造反为自己捞取江山与金银财宝的决心。1343年,他在二十四岁时投靠了倪文俊,马上就帮老大杀掉了当地的蒙古贵族乌木同帖儿,劫其财,灭其家,手段煞是残忍,做事干净利落,被倪文俊所重用,直至贴心的心腹。

徐寿辉打下蕲水和黄州之后,为倪文俊建了大将军府,现在的陈友谅为其府上的红人。在军中并无明确的职务,但搞政治搞军事的人都清楚,越是这种被养在家里看上去不用做事的人,才是真正受到重用的心腹。

朱云天斜躺在床边,胡思乱想着,一会儿飞到了濠州城,一会儿飞到了徐州战场。关心则乱,许多东西他现在已经失去了控制,时间越久,对他越不利。

“小屁孩,现在服我了吧!哈哈!”胡思福进来,笑道。他身后还有管志和韩海。

“我们四个聊聊,说实话,四个来自未来的现代人在这种环境下聊天,真是一种享受。”

“聊个屁呀!”朱云天没心情。

“小屁孩,现在你一定想回到未来吧。”

“妈的,我才不想呢,因为老子不想上学!”朱云天自认这是实话。

他们坐在了对面的椅子上,开始抽烟,抽的是从21世纪带来的烟,很香纯的感觉,久违了。

朱云天不禁流下了口水,惊讶的问:“这么多年了,你们还没抽完?”

管志得意的说:“幸亏有备无患啊,当年我们进入白虎山,考虑到要在里面呆两到三天,所以在背包里放了四条烟。这几年来一直省着吸,实在受不了才抽一支。”

“哎,现在才知道节约的重要性啊,哈哈!”韩海享受着香烟带给他的快乐。

朱云天求道:“给我一枝好吗?”

“****吧,休想,我们就要馋死你。”三个人一起骂。

“我操,你们真是……狠毒啊!”

“无毒不丈夫!这个准则放之四海皆准,放在古代更是适合。小屁孩,这可是你的做事原则啊,你把宁巧那女孩的一辈子给毁了,看她,变成什么样了!贞操对于她们来说是多么重要,你这小子知道吗?”胡思福故意戳他的伤疤。

朱云天捂住耳朵,骂道:“他妈的别叫唤了,老子要睡觉了!”

门外传来了说话声,是邹普胜带了人来替徐寿辉验货了。来人都穿了普通百姓的装束,一点招呼没打径自闯了进来,在门口道:“哪个是胡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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