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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中兴_林中小舞(第四十八节 北上大都(上)) 第(1/4)页

说点题外话:

有同志批评本书有种马情节,汗,小小的辩解一下,相比那种“专业”的种马书,我这算轻度的了,而且一直在尽量避免,实在冤枉。但说实话,古代有钱男人三妻四妾,一个普通小地主珍藏三五个女人都不算稀奇,更别说那些地位极高的货色,这是无法回避的事实,若说朱云天二十几岁血气方刚的年纪,又身为三军统帅,有钱有人又有权,一个妞都泡不到,才算失败至极,您自己都不相信。

又有同志对朱云天能轻松混到蒙古贵族府上的总管这一情节强烈置疑其可行性,因为元朝汉人地位低下。我说点个人的见解,元朝新创及最兴盛之时确实如此,汉人排在蒙古人、色目人之后,为第三等人,南人(湖广、云贵地区的汉人)为第四等。但元未之时,蒙古人势微,对各行省已失去有效的控制,大量的汉臣、汉将被重用,用来对付起义军,亦是事实,贺惟一为元朝著名的汉臣,曾官至丞相,但元朝对此亦是有规定的,汉人做官一般只能做到参政,再往上就难上加难,而且贺惟一也算是个特例吧,被赐了蒙名太平。

大量的同志批评本书恶搞气息太浓,像徐达这么著名的军事家都被搞成了菜鸟。再汗一下,俺早在公告里声明了,此书纯属恶搞和娱乐,非严肃。而且此书的起点就是从这些人的菜鸟时代开始。

英雄主义的男主角们已被人们写滥了,俺不想跟风,亦不想改变自己的想法,俺虽没实力,但总得有点个性不是?

今天跟同志们交流一下,明天去爬崂山。欢迎加我的QQ:345181369,帮我提建议,不管写书还是看书,不都是大家一起乐和吗:)————————————————————————————————前来濠州宣读圣旨的是一个大腹便便的蒙官,顺帝跟前儿的近臣。这厮身着红色锦装,棉袍玉带,他的随从亦是着了华丽异常的皇家侍卫装束,前呼后拥,派头极大,进了濠州将军府,朝前院的门台上一站,双手背在后面,脖子挺到天上。

他眼皮上翻,谁都不看,嘴角上斜,便扯着公鸡嗓子,高傲的道:“哪个是朱云天?”

院子里站了几名打扫卫生的小厮,听到这人如此没教养的大呼小叫,都对他置之不理,仍然低头扫地。这蒙官大怒,他本是番僧出身,佛名为砣性**,这最后二字说明了他在番僧中的地位极高。但他胸中无术,以各种巫术将顺帝哄得迷迷糊糊,最后当上了这御前近侍,行钦差、御史之职。他在宫中呼风唤雨,横行霸道,看谁不顺眼就背地里参上一本,轻则罚薪降职,重则打入大狱,灭门诛族,连脱脱见了他都要让上三分,不敢轻言得罪。

见无人搭理于他,这砣性**哪受过这种鸟气,怪叫一声:“你们该死的贱民!”从侍卫腰里抽出刀来,冲上去迎头劈下,就劈死了一名将军府的仆人。

这一刀不仅伤了人命,亦是为他惹了大祸,算是捅了马蜂窝了。其他仆人扔了扫帚,一哄而散,纷纷喊:“蒙古野狗杀人啦!”且这扫地仆人的惨叫之声引来了将军府大批的卫士,见到此情此景,哪能忍得住胸中怒气?个个便红了眼睛,呼啦一下全都拔出刀来,把这蒙官和他的十几个手下围在当中。

“哪个狗娘养的杀的人?快他妈的说!”一名当值的卫士班长怒目圆睁,高声怒吼,恨不得把这群蒙古人剥了皮,抽了筋,来拜祭那位不幸丧命的汉人兄弟。

这蒙官心下慌了片刻,但自恃钦差大臣的身份,哪会心甘情愿的在这群普通卫士跟前吃气,眼皮一翻,傲然的道:“人是本官杀的,你能如何?!快快把朱云天叫出来,本官要宣读圣旨了。”

班长哇哇大叫:“我***!大帅的名字岂是你这狗辈能叫得的?!”说话间,人已经蹦了起来,飞起一脚,就踹在了他的胸口。

只听咯吧一声,这蒙官连一声叫都未及发出,身子便向后飞出了十几米,不幸又撞在了府墙上,重重的弹了回来,吧唧落地,腿脚抽搐了几下,随即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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