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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魔之刃_年兽(第411章 雷格蒙德) 第(1/3)页

自从雷格蒙德进入薄暮森林,已经过去了七天。

他刚开始是抱着捡漏的心态来的,但随着事态发展,他渐渐发现自己成为了林中一霸。雷格蒙德带了无赖骑士十五人,轻装扈从三十人,披甲士兵一百多人,轻步兵也是这个数,还有大概两百多这些日子归顺来的山贼、逃犯和强盗,人马勇壮,兵甲齐备。

雷格蒙德身穿一件厚实的黑铁板甲,戴牛角盔,那头盔又大又坚固,完全遮住面部,只露出两道黑漆漆的眼部缝隙,雷格蒙德很喜欢这样,可以藏住自己的表情,免得别人看出他的想法,这样做确实很有效,周围的人都怕他。

他牢记父亲的一句话。

“世界是如何对待你的,你就如何对待世界。”

他父亲是奥马伦村的骑士,向雷内借了一百金币,用来修筑几间磨坊,他收购周围村子农民的小麦,准备磨成粉赚大钱,粮熟以后,他兴高采烈地忙了几个月,将麦子全部磨成粉,卖掉,再把赚到的一百二十枚金币带去灰树厅,等还给雷内,他们的幸福生活就要展开了。

然而雷内只是把利滚利之后的巨额欠单甩到他脸上,他们忙活一年多,不仅没法回本,还倒欠雷内五十多金币。

雷格蒙德的父亲想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他诚恳,勇猛,只是对数字和拼写一无所知,回到家,在**吐了三天的血,然后死了。雷内派人收走他们家的磨坊、面粉还有金子,连染透他父亲鲜血的床铺都被拖去抵债。

雷格蒙德清晰记得阿尔伯塔家的绿底风信子旗,高高飘扬在十几名骑士身后,那队伍是多么雄壮,多么残忍。

世界把雷格蒙德当一坨粪一样看待,那也无怪雷格蒙德落草为寇,用最暴力的办法复仇。自那以后,他毫无心理负担地带着自己的士兵们打家劫舍,先是冷酷地把本家封地烧掠一空,然后再袭击灰树厅的其他地方。

雷格蒙德最大的敌人倒不是灰树厅贵族,而是百子团。

莱斯利鼓舞村民们互相沟通自保,力图让一盘散沙的农夫们合作起来,打翻贵族,互惠互利,人们受其鼓舞,成为百子团的眼线和暗中支持者。

雷格蒙德每到一处,还没开始动手,消息就已经在十里八乡传开,让他倍感懊恼。

但随着恶魔入侵,百子团的势力也收缩到雨湾厅方向,与那里的希忒利斯之印渐渐合流,雷格蒙德终于有机会回到舞台上来。

他知道自己很快就要爬到更高的地方。

雷格蒙德起初不太清楚薄暮森林深处的透天红光是什么,还以为是恶魔降临,但他在伊内丝圣堂安插的眼线报来消息,提到伟大的神性,雷格蒙德就动心了。

古老诗歌中提到隐晦线索,亦即说是,获得五缕碎片,便可集成不死霞光,成为超凡存在。

那么,取到神性,不就是达成了长生久视的第一步吗!雷格蒙德大喜过望,立时带领部队进入森林。

消息越来越乐观,断袍兄弟们被击溃,伊内丝圣堂的部队也被打败,傻逼兮兮的恶魔猎人们还没见到神性,就已经被什么红色刀影砍得屁滚尿流,散的散、逃的逃。

没了这些碍手的施法者和猎人,雷格蒙德几乎能看到神性在朝自己招手。

在那之后要做什么?

雷格蒙德心想。首先要去找伊内丝复仇,她经年累月和我作对,等我抓到她,我就把她赏给我兄弟,叫他爆操她的屁股。接着去攻占箭雨堡,利用箭雨堡的地盘发展起来。

之后就好办,有一城之地以后,进可重返灰树厅,退可结寨自保。

有地方安居乐业,咱们便可以把刀子收起来,和山内帝国做做生意,把几个农民卖给巫师做实验,跟霜瀑地蛮族的头领送点礼物,和气生财。往后只要我地盘够大,谁还在乎我曾经做过什么!

想到这,雷格蒙德乐呵地笑起来。

这是我的胜利啊!

然后,到地方了。

“看!”打头的士兵穿过草丛,“尸体在这!”

雷格蒙德皱眉,催马前行,戴着头盔,视野受限,他扫了好几眼才看清地上是什么。

他手下两个得力的军士被人杀死在地,一个被刀刃爆头,颅骨从中间裂开,一个口鼻流血,双目圆瞪,死不瞑目。

“是咒语!还是极高的水平!”士兵汇报,“他们遭了恶魔猎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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