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认真的,还看表:“十五分钟没回来我就走了,知道吗?”
我们交换了一个眼神,他的焦虑被隐藏得很深,可是我能察觉。
要快走的原因我很清楚——主格如果确实如约伯所说的发现了我,那第一时间就会通知吉萨尔,新仇旧恨叠加,我们想要轻轻松松溜出去,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理论上来说,我真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节外生枝的。换了是别人,我其实也没那么多愁善感。
只不过,我永远无法忘记,刚来库达城的时候弗里达大娘蹲在面前,抚摸我脸颊时流下的眼泪。我是个孤儿,如果没有小铃铛,我也许根本就无法体会什么叫爱,小铃铛对我来说,是情人,是妻子,是朋友,某种程度上,也像母亲。
而弗里达大娘,则是一个真正的母亲。
来库达城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大部分晚上我都在打架。
每次我出去打架,哪怕事实证明了我十三太保横练满级,根本没人打得赢,弗里达大娘也永远会站在酒馆的窗户前,手紧紧抓着窗户上的横梁,目不转睛地往战斗发生的方向看,大部分时候起哄看热闹的人太多了,她什么都看不见,直到我得胜归来,走回酒馆的时候,会看到她如释重负地长吁一口气,对我露出慈祥又嗔怪的笑容,仿佛在说:“你这个不让人省心的笨蛋。”
她给我洗衣服,水果切好后不停地催促我吃,给我买我压根就没注意到过有没有的日常用品,提过一句酸草糖能解酒,接下来每天早上都能看到床头放着两颗剥好的糖。
全是小事儿,在正常家庭长大的人也许根本不觉得有什么稀罕的。
但是,如果说我曾经有那么一刻恍惚间以为自己不是个孤儿,那都是拜弗里达大娘所赐。
弗里达大娘现在的住处是新房子,我们开张之后,她就搬了家。
新住所比以前的公寓高级得多,至少有电梯,搬家那天我带领绝望的F男及其麾下全部人马,拎着崭新的抹布拖把,排成一字长蛇阵,浩浩****杀过去收拾了一整天,在实际意义上达到了纤尘不染、蓬荜生光的境界。
约伯则负责把全套家具电器购齐,每个房间都装了空调,连厨房和洗手间都不例外。这在库达城普通人家就是不得了的奢侈生活了。
弗里达大娘显然对新房子很满意,但每隔三五天总要回去以前的地方看看,我怕她不安全,陪着去了好几次,只见她在那儿有一下没一下地打扫卫生,晒晒东西,或者干脆就是从客厅转悠到卧室,再从卧室转悠出来。我就在门口蹲着傻看着她,直到大娘手一挥:“走”。就跟在后面离开。
作为一个糙爷们,我完全无法体会弗里达大娘这种恋旧的心情,幸好我同时也是一个资深的男朋友,而小铃铛珍藏了少女时期到现在所有破旧内衣裤,我早就学到了与女人愉快相处的经验:
你不理解没人怪你,闭嘴就行了。
我和摩根都经常跑弗里达大娘家去,我主要是为了看看她过得怎么样,陪她吃吃饭散散步什么的,摩根主要是为了给她检查身体,除此之外,去得最勤的就是娜莎,她几乎天天都在,而且还没事就来十号酒馆找人,一见面就叽叽喳喳用西班牙文说个没完,跟两只鹦鹉似的。
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她们俩那么要好,后来听绝望的F男说,娜莎和弗里达大娘的儿子安东尼奥青梅竹马,长大了本来要结婚的,结果安东尼奥死于非命,媳妇当不成了,变成了半个女儿。
相处这么久,我偶尔想起当初约伯说的,弗里达大娘年轻时是蛇头,心里有点不能接受,有一次我在厨房帮她剥酸橙榨汁配鸡尾酒,一边干活一边随口就问起这事儿。
结果大娘先是虎躯一震,接着直起腰板来死命瞪了我一眼,明显就不高兴了,走到旁边摔锅打碗的用西班牙文说了一串,就本人真实外语水平而言,我压根听不清楚其中任何一个字,问题是我有一个被摩根和咪咪开了外挂的神经病语言中枢,它才不管三七二十一,耿直地把意思直接传译了过来。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倾城文选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 十号酒馆 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