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秋月说:“常莉,你别闲着没事往罗倩那里跑,你不知道她把你哥害得不浅啊?”
常莉替罗倩辩解,道:“妈,瞧您这话说的——人家害我哥什么了,没赖着非嫁给他吧?后来人家去加拿大了,我哥跟楚情离婚是他们俩问题——不,是楚情的问题,她攀上高枝了,哪还看得上我哥啊?”
杨秋月冷“哼”一声,说:“我可不那么看——当初要不是她跟着瞎搅和,你哥跟楚情散不了!”
常莉冷笑,说:“妈,您这话说得可够忘情负义的——当初要不是罗倩帮我哥活动,我哥能当上科长?”又说,“我哥跟楚情散了,岂不是正好?如果他们不散,您还找不到刘伶这么可心的儿媳妇呢。”
杨秋月没说话,刘伶是可心的儿媳妇吗?她现在有种危机感——如果常胜跟刘伶结了婚,她这个儿子算是白养了,等于白送给刘伶了!
原来,儿媳妇这种事,其实也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外人看着鲜亮,内里还不知道怎么样呢!
常莉又说:“妈,虽然刘伶姐也不错,比楚情强多了,但我实话跟您说——我哥没娶成罗倩姐,是我哥的遗憾!您知道人家罗倩姐现在多有钱?光是不动产,在加拿大和美国就有好几千万!人家现在就算什么都不做,每天一睁眼就琢磨着怎么花钱,都够花好几辈子的。只不过人家是好强的人,不愿意闲着,所以才开了这么一个连锁店——一方面,是为了方便找到同样有钱的人在一起玩儿;另一方面,也算是一项事业。”
杨秋月哪懂那些,她只是觉得儿子交往过的这三个女人,相比之下还是楚情的性子最好。当然了,如果楚情那样的性子,再加上刘伶光鲜的外表,就更好了。
可是,覆水难收,现在只要刘伶肯嫁常胜就不错了。直到现在,刘伶也只是同意继续跟常胜交往,没说什么时候肯结婚。
杨秋月现在想不明白的就是,为什么现在这女的,比男的想得开?两人都住一块了,却比男的还不着急结婚呢!
这天,常胜又歇在了刘伶那里。
刘伶忽然问常胜:“我听说,你妹妹经常往罗倩的‘名凰’女子会馆那里跑,是吗?”
常胜苦笑,说:“是有这么一回事,可是这事我可管不了——我妈最讨厌罗倩了,她不让常莉去罗倩那里,但是常莉不听。你说,我们拿她又有什么办法?而且女子会馆里,都是女人——常莉去那里,总比她跟狐朋狗友去酒吧里鬼混要好吧?”
刘伶不语,但是面上表情不悦。显然,她不希望未婚夫的旧情人,还跟未婚夫一家人有什么关系。
常胜又解释说:“常莉跟罗倩关系好,不是因为我——以前我们两家住邻居,常莉经常跟罗倩在一起玩儿,她们是打小培养起来的感情——你可别又冤枉我了。”
刘伶一笑,也觉得自己多心了。她最近把常胜逼得够甚,总不能逼人太甚。于是她把话题转向别的方面。
常胜暗暗郁闷。他在刘伶面前,跟在楚情面前不一样,他任何优越感都没有。
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戏,那么在他和楚情的生活里,他是主角,楚情是配角;但是在他和刘伶的生活里,刘伶是主角,他是配角。
既然他选择了刘伶,那就注定他的人生就只能给光彩照人的刘伶当个配角。
可即使是这样的配角,他也还不知道能不能出演。因为他还在“留待观察”期内,他跟刘伶的婚事,还遥遥无期。
这天,有家企业的来清一笔短期贷款,这是常胜以前经手的一笔业务。常胜看了一下材料,好巧,竟然是钟氏集团的一家子公司。
于是常胜跟来办事的人闲聊,说:“听说——你们集团老总家里,要办喜事了?”
来人说:“是啊,我们老总的儿子要结婚,我们集团的每位员工,都领到了红包呢。”
“这么大手笔啊?”常胜不无妒嫉地说。
来人笑道:“我们老总只有一个宝贝儿子,我们戏称他为‘皇太子’——‘皇太子’要大婚了,当然是普天同庆啊。”
来人走后,常胜心里滋味复杂。
过去人们都说,男人不怕离婚,离了婚再找个大姑娘也容易;女人才怕离婚,离了婚不好再嫁。
哪知道,楚情却要先他一步再婚,而且她再找的,不仅是个“大小伙子”、是初婚,人家还是豪门!
常胜冷笑,心里说:“楚情,你真要嫁给那人吗,豪门里有幸福吗?不要到时候,哭都找不着方向。”
常胜一边想着心事,一边整理文件橱中的旧资料。
忽然,他发现一个问题……(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倾城文选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