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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道士女友_神韵(第十五章,合约) 第(1/2)页

“以后我就住这儿了。”凌晴将道具放入我暂住的房子的另一间卧室,十分分脆地说道。

“什么?你是说你与我同住一个屋檐下?”虽然凌晴的语气平常,但我却十分惊讶。自古男女有别,若同住在一个屋檐下,不但生活不好便,更对彼此双方都不好。倘若此事传了出去,更会毁了她的清誉。

“我都不怕,你怕什么。”凌晴随口而答,似乎并没有半分介意。

不是吧!你好歹也在意一下吧!“大师”!否则不旦会毁了大师您的清誉,我在外面也可能会被人认为是一个人面兽心的大恶棍。

“不是……只是男女有别。万一我哪天再兽性大发,对你做点什么,可就不好了,是不是?”我提醒道,语气中略微带了点恐吓,希望她知难而退。

“你认为你可以对我做什么吗?如果是眼睛偷看,我就会挖掉你的双眼。如果是手对我动手动脚,我就会折断你的双手。总之,你哪里做了什么不正当的事,我就会让你哪里再也不能用。”凌晴毫无惧色,反过来威胁道。

冲她对付鬼怪的凶狠劲,她说得话我不得不相信。鬼怪都打不过她,要对付我,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此刻我真是答应也不是,不答应也不是,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你难道忘记了答应了我师公什么了吗?”凌晴见我已经被攻陷了一半,加紧增强了兵力。

如果是教我道术的事,我可没有答应。况且李梦晨吩咐的是你,压根没有征得我的同意好不?我可不想答应,这几天遇到的鬼已经够多的了,我可不想学会了道术后整天面对着那些鬼。

“我师公……可是几次救过你的性命,他若不救你,你早就死了,所以你的这条性命可谓就是我师公给的。你忍心违背他的遗愿吗?”凌晴说得合情合理,丝毫找不出半点漏洞。

凌晴这句话真可谓戳到我的要害了,她说的一点没错,李梦晨不仅两次救了我与父亲。凌晴这也不是救了自己。我的性命可以说是他们给的。如果连这点小忙,我都不帮,那我岂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混蛋。

“只是自古男女有别?我们俩毫无关系的人住在一起,恐会遭人闲话,毁了你一生的清誉。”我始终对这个有些抵抗情绪。

“我们鬼煞一脉并不注重这些,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走自己的路,让旁人说去吧!”凌晴每字每句都说得很随意。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话虽这么说,但若以后害凌晴姑娘嫁不出去,那岂不是我的大过错?

“这样吧!既然你那么在意,我们就签定一个合租合约好吧!”凌晴似乎也知道了我心中的介意之处,小眼转动了几下,建议道。

“合租合约?”我疑惑地问道。

“你拿来一张纸和一只笔。”她似乎懒得跟我这个死脑筋解释,相较之下,她可能认为,实际行动效果会来得更快。

很快,她便将合约写好了。字还算写得工正,主要就是提出了以下的几点要求:

第一,房子享有共同使用权。男方不得将女方不得将别一方赶走,但女方有权利将男女赶走。

第二,一些共用物品,讲究女士优先原则。如浴室,厕所等。

第三,双方必须保证对方的隐私权,尤其是男方不得过问女方的私事。如有偷窥等情节,受到挖眼等惩罚的后果自负。

第四,合约期间,女方有义务教男方一些道术,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逃避,且男方不得有任何怨言。

第五,男方需绝对服从女方。

以下还有两个注意点:

第一,合约期限为二年。

第二,请自觉遵守合约内容,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最后附上了一个女方签字。

“我不签?”这算是什么合约?完全就是偏向女方的好不好,这样的合约鬼才会签。

就比如,这第一条,怎么看这房子都是林邱给我暂住的。享有共同使共权也就算了,你还有权利把我赶走,这话说到哪里也是说不通的。

第二条,女士优先原则也就算了。但这第三条明显有威胁的意思。虽然我并不想着偷窥,但若哪天万一兽性大发或又被哪个鬼缠上了,做出这样的事,我岂不是变成残废了。

第四条中,什么叫做不得以任何理由。万一我生病了,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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