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种终究是杂种,会不会魔术根本没什么差别。”金闪闪皱起眉头,嘴角微微下撇,保持着傲慢的神情。
褐色皮肤少女没有半句反驳,对于金闪闪那对除自己以外的一切都一视同仁的傲慢言论,她选择了默默接受。
少女的右手已然出现了原本在金发油头右手上的令咒。
金闪闪也确认着魔力的洪流从金发油头身上转移到少女身上。
保持着威风凛凛的表情,脸上仍是那副百无聊赖的模样,却无比坦然地果断问道:“那我再问一遍。你是明知傲慢也要仰仗王之光辉的魔术师吗?”
这个金色的英灵...被誉为英雄中的英雄,王中之王的存在。
褐色皮肤的少女用力点了点头,然后又恭恭敬敬地给金闪闪鞠了个大躬。
这少女叫缇妮·契尔克。
缇妮小声说:“我可不是光想找圣杯,我就想把那些讨厌的魔术师给弄走。”
面对想毁了圣杯战争的少女,这次当弓兵的金闪闪很平淡地回了句:“我对圣杯没什么兴趣。要是真圣杯,就把想抢我财宝的坏蛋给收拾了;要是假圣杯,就把搞这仪式的人给杀了就行。”
缇妮一脸生气:“这片地我们从千年前就和它一起过,却被他们这么乱踩。政府还有人和魔术师联手,不到七十年就把这儿搞得乱七八糟。”
金闪闪还是很冷淡:“无聊死了。不管谁起来了,所有地最后都是我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在我地盘瞎折腾,本来不用管...要是来抢我财宝的人,那就另说了。”
缇妮对这个只关心自己的英雄王有那么一小会儿的羡慕。
哇,这么厉害!这么不把人放眼里!太帅了!
不过,缇妮很快就不花痴了,走出洞窟。
洞窟外面站着几十上百个穿黑衣服的人。
“这些人什么来头?”金闪闪很拽地问。
缇妮跪下回答:“...是我们部族的幸存者,为了打魔术师,在城里弄的组织里的人。我是我爸的继承人,所以被选成总代表来参战。”
外面站的人都很崇拜金色之王,都跪下磕头。
金闪闪看到这场景,想起自己以前活着的时候的事,微微眯起眼睛,对这少女的看法也有点变了。
“虽然他们就是一帮普通人,但看起来他们挺崇拜你的。”
“在王的威风面前听到您这话,我心里就只有害怕。”
“难怪你们想借我的威风,看来你们为了这场战争,确实下了不少功夫。”
虽然这些话应该让人很高兴地听着,可少女心里却有点慌。
为什么呢?因为就算“王”这么说了,可还是一脸觉得很没意思。
接着,她的慌马上就要成真了。
英灵淡淡地说:“不过,这就是个假台子。就算有别的人被引到这场战争里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那种人,不管弄倒多少,都解不了我的烦。”
说着,金闪闪不知道从哪拿出个小瓶子。
这瓶子可好看了,让人不知道是什么做的,可能是陶瓷,也可能是玻璃。
表面很光滑,半透明的,能看见里面有液体在晃。
“既然是玩,那就随便玩玩就行,不用太认真。在值得我认真打的敌人出现之前,我就变个样子吧。”
他正说着要打开瓶盖喝的时候,就在这时候,也不知道是碰巧还是命运,时间刚刚好得让人吃惊。
大地“轰隆”一声响。
“!”
不光缇妮,她手下那些穿黑衣服的人也都抬头看天。
从远处传来一个特别大的咆哮声。
尽管这样,还是能清楚地分辨出那声音是从雪原市西部那片辽阔的森林传来的。
那无视物理法则的动静,让缇妮确定了一件事。
这声音肯定是有什么厉害的东西出现了,对方很可能是个超强的英灵。
另一边,弓兵金闪闪听到了这巨大的声音,停下了手中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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