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打出去!”王爷暴怒。一连杖打出去了五六个大夫。王爷终于放弃。半个月后,我和冯倾城脸上蒙上轻纱,一人骑着一匹马,离开淮阳王府,马背上有一大包银子。临走的时候,去向王爷辞行,王爷俊美的脸上很落寞。最不能看到帅哥落寞,我感觉了一丝丝的『迷』茫,其实,他要是不送我去长安,我真的愿意一辈子呆在王府,为他抚琴轻舞,只是他喜怒无常,留下来恐怕迟早有一天被他砍了脑袋。
上路,冬天快来了。凡是写过历史言情的网络写手,无不对大汉王朝和大唐盛世的长安心往神弛。我也不例外,马上就要亲眼目睹繁华无比的天子脚下了,心里不由地一阵阵激动起来,一时忘却因为『药』气反噬可能带来的死亡。死在长安,也算是一种荣耀了吧。长安的繁华超过我的想像。但这种繁华跟电视剧上和小说中的长安的繁华又完全不一样,没有那么明丽的『色』彩,却更古香古『色』,汉朝的服装才是真正美丽的服装,宽袍广袖,走路都有一种潇洒的姿势,只是颜『色』并不很多,主要是白『色』,深蓝滚边,也有朱『色』,紫『色』,青『色』,都有繁密的花纹,衣裳很有层次感。
这就是所谓的重衣吧。我和冯倾城牵着马走进城门,引来了很多好奇的目光,我们穿着很漂亮的锦袍,脸上蒙着面纱,『裸』『露』出来的皮肤上有丑陋的斑纹,那些目光投到我们的手上,便『露』出厌恶的神『色』来,甚至躲到一边去。一切窃窃私语传入我的耳中:“这两个姑娘患了什么恶疾,样子好吓人!”“该不是麻疯吧。”“穿得到挺漂亮的,造孽呀。”
“别靠太近了,小心过了病气。”“……”我们不去理会那些各种各样的目光和各种各样的议论,反正也不认识他们,他们爱说什么说什么么罢,不过我得承认,我多少觉得有些难受,长得丑不是你的错,跑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我的脑子忽然闪过这句网上流行的调侃,不禁笑了一下。“我们总不能这个样子到公主府里去吧。”我低声对冯倾城说。
“当然不能,这个样子能把公主吓昏过去。”冯倾城道,“我们得先找一个地方住下。”“客栈?”“不行,客栈肯定不会让我们住,不把别的客人吓跑才怪呢。而且过十多天,我们得过反噬的最后一关了,如果有人打扰,我们双双把小命给丢掉。”冯倾城胸有成竹。“我们先把马卖了,加上王爷给的银子和以前剩下的银子,我们可以买一座小宅院住下。”
我看着冯倾城,跟我一样,额头上有一片类似天竺少女的额饰一样的东西,由小粒的珍珠串成,帘子一般垂下,遮住了额头,轻纱几乎蒙住了整个脸,眼睛『露』出来,这是一双令人**的眼睛,难道古代的女孩都这么早熟?她笑了笑,掏出一件东西来,塞给我,“姐姐,用这个把手套上。”我低头一看,放在我手上的是两只类似手套的东西,白细布缝的,很轻巧,边上还绣了几朵小花。
我把它们往手上一套,大小正好,美极了,简直是一件漂亮的装饰品。哦,我想,原来手套是汉朝的一个叫冯倾城的小姑娘发明的。“什么时候缝的?”我翻来覆去地看着手上的艺术品。“变丑了以后,我就想到来到长安会用得着。”冯倾城在面纱后面伸伸舌头,“怎么样,还算漂亮吧。”“你太有才了!”我感叹。“什么!”冯倾城『迷』『惑』。
我哈哈大笑起来,这句话贼好笑,每次说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宋丹丹的样子。卖马的人并不多,我们一进马市,立刻就有人围了上来,小姑娘卖马,还蒙着面纱,手上戴着奇怪的套套,(此套套不是彼套套,想歪了的人面壁三天),稀奇新鲜的事。“小姑娘,你们的马卖什么价钱?”一个胖胖的穿红衣裳的男人挤上前来。冯倾城看也不看他,娇声道,“一匹两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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