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岁的“李莫愁”未婚,这在报社,甚至在同行,都不是什么秘密。
据说“李莫愁”至今未婚,不是因为曾经被情伤过,或是要求高,而是因为她喜欢玩,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去夜场找少爷。
刚到报社,听到这样的传闻,黎乔还不相信,后来她为了一片稿子,不得不进夜场当“卧底”,亲眼看到烂醉如泥的“李莫愁”才相信那个传闻。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生活,不管对和错,旁人都无权去干涉和评价。
脑子开始不受她控制,因为那张俊美的脸再一次出现在她眼前,成功的把“李莫愁”踢到旮旯角落。
再次想到昨天晚上的事,她觉得有点丢人,像张奇那样的顶级大帅哥和她坐一张沙发上,她居然睡着了,而她自己浑然不知。
等她醒来,外面已经天色大亮。
刚醒来的大脑反应总是要慢一点,她在沙发上坐了大概十秒,忽然听到厨房传出声音。
难道进贼了?
如果真是,那贼的胆子也太大了点,青天白日,也不怕被发现。
两只脚落到地上,她才知道自己刚才是躺在沙发上的,而她身上……惊悚了,居然盖着她床上的被子。
盯着身上的被子看了两秒,昨天晚上的记忆回到了脑子里,她终于想起啦,睡着前最后看到的人是谁。
她为什么会是躺在沙发上?为什么身上盖着被子?答案很清楚,是叫张奇那个年轻的军医。
唉,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大清早,黎乔忽然就感觉到脸开始发烫,有点难为情。
厨房里再次传来动静,这一次,伴随着声音,有个人从厨房里走出来。
看清来人,黎乔再一次惊悚了,毫不夸张,她胳膊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张奇哪怕被她盯着看,而且是一直盯着,表情依然很淡定,“吃好早餐,我送你。”
黎乔又愣了两秒,小声道:“哦。”
和张奇的淡定自若相比,黎乔这一个几乎是压在嗓子里的“哦”就显得太稚嫩。
这明明是她的家好不好,怎么感觉,张奇变成了主人,她倒变成了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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