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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诸天:从修炼辟邪剑法开始_不吃鱼虾的猫咪(第113章 爱兄弟) 第(2/3)页

但现在咱们发财了,我不能没有表示。

偌,这五十万拿去给伯母换个好一点的医院。”

张杰放下酒杯,从桌子上的钱中数出五十万推到大声发的面前。

“杰哥,我…”大声发一时哽咽起来。

“阿发,我们是兄弟。”张杰安慰大声发道。

“刀疤,我也没想到你这个家伙会是我们几个兄弟中第一个结婚的。

偌,这也是五十万,拿去换一套大一点的房子。

再给你女朋友办一个好一点的婚礼,她跟着你这么多年不容易。”

张杰将五十万推到刀疤面前。

别看刀疤一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模样,实际上这小子十分有女人缘。

在旺角的地盘内一直受到各位小姐姐的喜爱,要是他愿意,就是夜夜笙歌都可以。

但他却一直洁身自好,因为他在乡下有一个等了他多年的青梅竹马。

“杰哥,我刀疤读书少,没有文化,实在不知道说什么感谢你。

但我发誓,以后就是赴汤蹈火也要跟着你!

我不会说话,就再干三瓶,聊表我的心意。”

刀疤脸色变得通红,拿起啤酒瓶就牛饮起来。

他为什么要入社团来拼命?

就是想要攒钱在市区买一套房子,接女朋友过来结婚,让这个等他的女孩过上好日子。

可惜之前在官仔森的手下,这个目标的实现遥遥无期…

嗯,为什么刀疤要接过来的只有女朋友,没有老爸老妈?

这是一个让人伤心的话题:

他与穿越到港综世界的张杰一样,目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唔,刀疤应该是两人吃饱,全家不饿…

“咦,莫不是刀疤这个家伙还是一个主角?”

张杰发现刀疤竟然完美符合影视主角的特征:

开局父母双亡,家里有个青梅竹马,自己外出打拼,最后遇到大佬贵人带飞…

张杰看着抱着钱傻笑的刀疤,把脑海中的无厘头猜测清除掉:

现在应该已经不流行傻乎乎的主角了吧?

当然,就算刀疤真的是那一部不知名的电影、电视剧的主角,张杰也丝毫不怂:

有诸天张杰加持的他,就是食神的主角史蒂芬·周他都不怕,

何况是刀疤这样一个混社团的小主角。

“吉米,你呢,目前没有什么困难。但该给你的那一份我也不会克扣的。”

张杰收回发散的思维,将吉米的那一份钱推给他。

“多谢杰哥。”

吉米倒是没有再三推辞,他现在的生意正在扩张的时候,需要更多的流动资金。

“来,咱们再干一杯!”张杰再次举起酒杯道。

“好兄弟,一辈子!”

四人的酒杯狠狠的碰撞在一起,然后一饮而尽。

“哈哈,哈哈!”欢声笑语在包厢里回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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