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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玉天成_沈娆(第十七章前的错误) 第(2/5)页

(来网吧更新章节的月忍不住又把新发的章节下到了U盘里)。票票奉上,望加油!以上是一点小意见,如果哪里说的不对,望多多包涵。

这风化也太开放了点吧

《》

作者:圆舒

和名妓成为好朋友……还想把大家闺秀拖下水,成为名妓朋友,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换到现代,要是你妈妈知道你天天和几个名妓混在一起,不知道该气成怎么样了。

做生意可以,没有必要老往家领吧。你自己和名妓来往,有必要把人家好好的闺女拖下水吗??难道存着坏心,想要别人嫁不出去???

还有做丈夫的也奇怪,居然也同意妻子这么做???

我觉得这有个度,怎么样可以做生意,而又不败坏自己和别的好人家的闺女的名声。作者应该可以考虑一下,这放到什么年代都没有公开和名妓交往到如此密切的吧。

我觉得嘛,护肤品开个店也没什么。但是你要人家好闺女和富贵人家的夫人们同从事特殊行业的女子混在一起就不好了。还搞什么聚会沙龙的更加不妥。

这个就叫自甘下贱,连这些个人家都要被人看不起的。

不愿放弃青楼女子的生意,也该和其她人区分开来。青楼女子常去聚会的地方,其她女子去了能让人认为是正经女子么?口水都能淹死人啊。

就像你搞个女子聚会的地方你也得分,上层社会女人和青楼女子不可能混迹在一起。哪怕你心里想混在一起也不可能真混在一起。

去巴黎红磨坊看**是雅。去农村看10元的**就是贱,就是俗。

而且你的丈夫或未来丈夫是这些名妓现在的、潜在的恩客……

正常点的女子都不可能和这些人在一起的。

宋朝还是明面上禁止官员**的,也不许私下占有官娼、私娼。当然你背面可以做,那么有这样的法律在,可见青楼女子地位之低下。

真要明面上和这些人交好,还是穿到一个以做名妓为傲的社会吧

《在宋朝背景下,作者写得太过夸张》

作者:彤阿

宋朝以对女子礼教的保守出名.已有夫家的女子还能拉着大家闺秀与名妓一起喝酒自家相公还能那么放心让娘子单独与男子外出?与男子合作生意?如果在唐朝还能稍微接受点.小白文也太过小白.小评宋潜——那一眼的难忘

作者:忽而半夏

宋潜,温和如玉的少年,他有过美好的童年,自幼聪颖,父母待之如掌上明珠。他也曾自傲吧,娆大在文中一再指出他心目中的妻子类型,才女。

不料老天把这一切都给改变了,他无奈乞讨回家,染上恶疾。而这一段时间却是让他明白了很多事情,人情冷暖、世态炎凉。

他一眼见到小玉应是欢喜的吧,在她的眼里,没有不屑,没有厌恶。只是单纯的看着他。心想,她是他的妻吧,一丝感动,一丝温暖。

她软软的叫他天成,语气坚定的说帮他治病,他不知为何他的妻懂得这么多,却喜欢看她明亮的眼眸,里面满满的关切。他想,她便是他的妻了,一丝欣喜,一丝庆幸。

她说她不是梅家小姐,她不是他的妻。她说她会治好他的病,让他娶自己喜爱的女子。他听后抑郁难耐,不是因为梅家的代嫁,而是她说她要离开。他关上房门,久久沉思。便想,她就是他的妻,一丝倔强,一丝坚忍。

他曾想过自己的妻子该是知书达礼,大家闺秀一般,而她,独立坚韧,开朗乐观。他没想过自己会对这样的女子动心,他想,便是那初见的一眼吧,成为他一生解不开的结。

一次冒出来写这么长的评,话说我还蛮欣赏宋潜的,不迂腐,不守旧。性子坚忍,带点小腹黑。娆大,来个奖励吧。

小评时季峰――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作者:忽而半夏

该怎么形容这个男子,英朗挺拔、狂放孤傲?亦或是,卓尔不群、冷若冰霜。

天成温润却少一分硬朗,戚昇洒脱却失一分稳重,爱生豪迈却欠一分成熟。而他却仿佛造物主的宠儿,良好的家世、俊逸的外表、成熟可靠的性格。但这些却让他多了一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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