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足以报答。
我所挂念的,并不是蒙疾蒙克……而是那刘阚。
此次是他,一手促使我改变了作战计划。
以区区千人硬抗五万匈奴虎狼之师,竟然大获全胜。
假以时日,定然是我大秦栋梁。
然而我现在……还有那数千富平百姓,正奋力搏杀,期盼援军抵达。
可是,可是……”蒙恬一连两次中断了言语,闭上眼睛,留下了两行清泪。
但愿。
但愿那富平城中的百姓,还有那刘阚,都能够原谅我吧!天已经黑了!立夏过后,天气一日赛似一日地炎热起来。
富平已经变成了一座血城。
城外堆积如山的死尸,城内的街道上,处处都有暗红色的血印子。
短短六天的时间,刘阚仿佛变了一个人。
头发,已经被他全部剃光。
数次苦战,已经使得他无暇顾忌到头发,索性全部剃掉,落得个省心。
黑色兕皮甲。
变成了暗红色。
上面还沾粘着溅在他身上的肉糜和鲜血。
颌下生出了一圈短须,也使得他更显剽悍之气。
系在脖子上的黑帻。
在火光之中,泛着妖异的红光。
此时此刻,他正站在城头上,注视着城外的匈奴大军。
这已经是第几次击退了匈奴人?刘阚记不清楚了……不错,匈奴人的确是不擅攻坚,但是富平城墙,也地确是不足以对抗匈奴人那并不成熟的攻城之术。
六天的时间里,匈奴人在城外丢弃了数千具死尸,但富平也付出了近千人的代价。
其中,不泛有身经百战的老兵,每死去一个,都会让刘阚心痛不已。
不过到了现在,刘阚也已经麻木了!当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他眼皮子底下溜走的时候,刘阚再难生出半点感受。
樊哙和屠屠,也光着头,站在他的身后。
其实,不仅仅是他们两个人,所有参与战事的人,几乎都剃成了光头。
这也已经形成了富平城上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娘毒子,这些个胡蛮子发疯了吗?”屠屠忍不住低声地咒骂了一句,“六天了,他们居然不歇一会儿,喘口气?”“你当这是在游戏啊。”
樊哙忍不住笑道:“亏你还是个老兵,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打起仗来,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我呸,是他们死,咱们活!”这两个人倒也真真是神经大条,到了这个时候,仍有心思打趣。
但刘阚却高兴不起来,他隐隐约约的已经感觉到,自己……还有身后的这些人,包括城中地数千百姓,怕是被抛弃了。
计算一下时间,就算是从咸阳调集援军,也***应该到了。
可是现在,那援军连个影子都没有!早先,他看到蒙疾蒙克抵达,心里还存了一分幻想。
如果蒙恬知道自家儿子也在这里,肯定会设法援救。
但现在看来。
蒙恬是用这样地方式来告诉他:我连儿子都不要了,你别怪我。
想通了这一点,刘阚的心。
一阵阵的发冷。
“你们两个别在打哈哈了,让大家抽时间休息、吃东西……我估计,匈奴人很快就会行动了……”此时,正是子时。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倾城文选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