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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兔与小灰狼_落尘(第2章) 第(2/6)页

我望着那双寒光凛凛的眸子,不免有些心怯,但是“一家之主”的气势绝不能输,故而梗着脖子,不服气道:“姐姐我才是一家之主!要惩罚也是我惩罚你!你这只色胆包天的小白眼儿狼,我要告诉我妈和宋姨,说你非礼我!”

“好啊。”唐宋眸光流转,犹如冬去春来般邪魅一哂,继而道,“估计她们早就盼着你我‘生米煮成熟饭’呢。”

“你?——”我一时语塞,憋的怒气填胸,却也无言反驳,只能干瞪眼!

然而,转念一想,这家伙似乎说的也没错。我妈和宋姨,一个天天盼着当姥姥,一个日日念着抱孙子。若不是唐宋这货尚未及法定结婚年龄,估计这对姐妹花早就将我俩五花大绑押去民政局领红本本了。是以,在此之前我必须找到我的白马王子,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我日思夜盼,梦想着我的王子,手捧鲜花,身跨白马,踏着煦日和风,满心欢喜的前来迎娶我。良辰美景,花好月圆,他宠溺的望著我,我深情的看着他,从此花开花落两不厌……无论现实多么残酷,我都愿意相信爱情,并且始终充满期望。

而上天总是会眷顾有梦想之人的。没过多久,我的美梦就成真啦!

我的王子虽没有白马,但他姓白,叫白松。

我们相识于炎炎夏日,夕阳正好之时。

那是个美丽的日子,我受学生所托,帮她去中介租房子,负责接待我的人便是白松。他当时穿了一身藏蓝色的西装,看着格外英俊挺拔。一双眉眼犹如月夜星辰,映得人心中一片清明。粲然一笑,似有阳光自酒窝中溢出,甚是温暖。言谈举止亦颇具风趣,完全符合我心中理想男友的样子。最主要的是我俩说话投机,口味相同。

记得有人说过,两个人要么吃在一起,要么聊在一起,要么不在一起,天作之合最重要的还是“臭味相投”。我十分赞同此观点!我也一直认为,两个吃不到一处的人,必定无法幸福到一处,正如我与唐宋,我自小喜咸不喜甜,他却爱甜不爱咸,我喜欢吃大虾,他偏偏对虾过敏,他爱吃花菜,可我见了就反胃。由此可见,我俩五味相克,天生非一对也。

幸而上天垂怜,让我遇见了白松。

我和白松第一次约会,就一拍即合的去吃了“麻辣九宫格”,虽然我被辣的又拧鼻子,又吐舌头的大跌形象,但心里却觉畅快淋漓,欢喜的心花怒放。白松说我是他见过吃相最可爱的女孩儿,还说能遇到我这么有福气的姑娘是他三生有幸。是以,我越发认定白松就是我命中注定的白马王子。

和白松在一起之后,我感觉每分每秒都充满了期待,空气中都弥漫着爱情的味道,就连挤地铁都没那么浮躁了,甚至连唐宋那家伙都变得顺眼多了。

不过,话说这还是我第一次正儿八经的谈恋爱,心中未免有很多疑问和忧虑,所以我常常拉着学姐询东问西,虚心求教,毕竟她和学长恋爱多年,经验丰富。

一日,我与学姐说起古代女子常绣荷包、手帕等物赠予恋人以示情意,一针一线,一心一意,包含了绵绵无尽的思慕与爱恋,我觉得十分浪漫,便问学姐:“我要不要也效仿古人,送个定情信物给白松?”

谁知学姐不答反问:“你为什么喜欢白松?”

“合拍啊!”我答的不假思索,旋即喜不自禁的娓娓言道,“我俩早餐都喜欢吃油饼,不喜欢吃油条。我俩吃火锅都喜欢香油蘸料,不喜欢麻酱蘸料。我俩看电影时都喜欢吃薯片,不喜欢吃爆米花。我俩喝奶茶都喜欢加芋圆,不喜欢加珍珠。最主要的是,我俩开心不开心都爱喝两口儿!如此志趣相投之人怎能错过?而且,我觉得白松就是上天派来救我于苦海的‘王子’。我们是天造地设的姻缘,可遇而不可求,自然是要在一起的。”

学姐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接着又问:“你和白松在一起,唐宋知道吗?”

“鉴于种种前车之鉴,我决定暂时对他保密。”旋即又特地补充道,“你和学长也要保密哈!”

“我们倒是次要的,主要你这整日面若桃花,满目含春的,你觉得瞒得住吗?”学姐挑眉问道。

“我有吗?”我亦挑眉反问。

“有!”学姐铿然答道。

我心中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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