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学校。”她还是绕开了那个敏感的话题。在这一点上,她和周纪周是同一类人,他们都心高气傲,不愿意面对自己的丝毫疏漏。是的,疏漏。我大概早都已经被列为高危漏洞了。
谭藻送我回了学校,而她自己因为今天有棚拍,不能上课。走之前她说,“改天一起去Nice喝酒吧。”
我在她说完这句话后,立即很郑重地问她,“我们还是朋友吗?”
我想我真的很在乎谭藻。从她第一次帮我解围开始,我心里对她就有一份敬畏和喜欢。
谭藻并没有很快地回答我,她用一种探究的目光直视着我,而本来想坦****迎接她的我,在想到我昨天、今天早晨都跟她的男朋友在一起,心里不免有点心虚。
谭藻的目光停留在我身上许久后,像是得到了她要的答案,所以她在离开前,也给了我答案,“下午去逛街吧。我们好久没有一起去了。”
是有四个月没一起逛街了。而不久前,她给了我一个耳光。
我进教室后,在第一时间被沈艾劫持。
“快告诉我,他是谁,你和他什么关系?”还困在谭藻转变里的我,半天才明白过来,沈艾所说的他是指越南。
我想我是没法跟沈艾说清道明我和越南的点点滴滴,以及我和他之间的关系。青梅竹马过,互相仇恨过,时隔多年后,被越南告知他喜欢了我十一年,却又没有说是哪种喜欢。
这些,怎么说的清楚呢?一笔乱帐。所以我只对沈艾说,“你真喜欢他啊?喜欢就追吧。我会提供一切可利用的情报给你。”
我想被我这样出卖的越南,一定在很远的地方有所感知,所以才在我刚说完这句话后,就发了条短信到我手机上——艾薇,晚上一起吃饭吧。越南。
我为了保护一段友情,在第一时间将这个陌生的号码抄给了沈艾。
所以六个小时后,我与谭藻去逛街了,而沈艾画了美美的妆去与越南吃晚饭了。真的很佩服她为了爱情这样单枪匹马的精神。
我和谭藻在东方新天地碰面,这之前我去外文书店买了一本JanMorris(简·莫里斯)的《Trieste》(的里亚斯特)给谭藻,她一直都很喜欢这个曾经是个男人,后来变成女人的英国作家。她说,一个敢于真正面对自己内心渴望并且忠于它的人才写得出丰盛的作品。
这个下午,我们从一家店晃悠到另外一家店。我们试着喜欢的衣服,她笑我平胸,我笑她胸形一大一小。她试穿一双红色的拉丁舞鞋,然后同店员在店里拼舞,吸引了大量的围观群众。
我看着她对着我微笑的脸孔,那种感觉真的回到了四个月前。好像这中间四个月,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但是,它真的没发生过吗?
我戴在右手中指上的戒指在众人看不到的地方,闪着耀眼的光,刺进谭藻的眼睛里。刺进我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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