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bug......似乎是可以卡的。
“不过,《音乐制作人分配法桉》里就法律角度上,正式承认制作人,录音师,艺人及词曲作者具有相同的音乐生产价值,认同这些存在作为音乐生产相关者获得数字音乐版税的权利。”
“而且,《音乐现代法桉》也通过了,你想直接搞虚空作词人,可以是可以,但估计很难,保守一点的话,还是工具人比较靠谱。”
《镇妖博物馆》
负责人开始认真的给李少杰讲起了相关法律。
听上去离谱,但必须要做。
隔壁灯塔因歌词而被各项指控,甚至直接进去的都有。
甚至某教授中文课上用中文说出了大家最常用的口头衔接词“内个......内个......”被举报,指控为种族歧视,强行解释成“尼格......尼格......”
众所周知,尼格这个词,尼格自己可以说,别人不能说。
如此种种,各种形式的雷点。
都必须要和李少杰讲清楚,尽可能在后面的发展中不要碰。
于是。
在前往漂亮国进行面试之前。
杰哥首先恶补了一波法律与美式网民的脑洞。......又过去了一段时日。
这天,李少杰正在为了自己前往欧美的计划研究一些必要的事情,和lot公司的另一位音乐制作人聊天。
“所以,我这次的这个音乐团体,应该起个什么名字?”
李少杰问向克里斯汀。
克里斯汀想了想,蹦出了一个名字。
“流行乐园?你觉得怎么样?PopEden?”
“......”
“我的评价是不如叫流星花园。”
“......”
“紫色闪电?PurpleThunder?”
“......”
“我的评价是不如叫金色闪光。”
“......”
“算了。”
李少杰撇了撇嘴。
“就叫杰哥的奇妙乐园吧,英文名......Jay’shappyparadise,JHP,爷的快乐天堂。”
“?”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看李少杰打定了注意,克里斯汀是真的没法说什么。
只能用奇怪的眼光看着李少杰做着注册准备。
咋说呢。
实际上,以漂亮国人的视角来看。
这名字......很有点离谱。
但你别说。
玩尬的也有玩尬的好处。
这名字虽然搞,但还TM挺有记忆点的。
“接下来就是办签证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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