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东西看起来还没断奶,小小一团捧在掌心,嗷呜嗷呜的叫唤。湿漉漉的眼睛,鼻子一耸一耸的,可爱极了。
“呀,小狗!”
村里家家户户都养狗看门,秦家却没有。至于个中缘由人家不说,她也就不问。没想到秦煜竟给她带了两只小土狗回来,可爱死了。
“这看着可不像狗。”
原是秦升打院子里过,凑来看了眼。
“打山上带下来的,母狼死了,只留下它们两个小的。”
那小点的东西,就懂得咬着阮恬的手指,发出呜噜呜噜的声音,凶得很。
“真的是狼?它的同伴们呢?”
狼是群居动物,常以七匹为一支。
遇到独居野狼,这概率可不太高。
“有人在山间猎狼,母狼身上中了一箭,硬挨着回洞给两个小的喂了奶,便断了气。师父正巧在附近,听到远处有人猎狼,没想到回去路上,会捡到两个好奇出洞的小家伙。他说自己不耐烦养着,便让我带回来。”
其实,陈梁原话可非这样,不过现在再说这个,已经没有多大的意义了。
“也不知道养大后又是什么样。”
但它们现在这样小,你总不能觉得它们日后也会长成凶残的野兽。便让她丢了,她也舍不得放弃两条小生命。
“那就养着吧。若真的大了,凶了,便放它们回林子。”
秦煜含笑着点头,问她:“可起好名字?”
“这个白一点,就叫白郎君,这个黑一点的就叫小二黑。”
秦煜:“……”他不该对她的起名水平报以期待。
唇角勾起,忍不住要笑。
秦升听着一对小情人给规划着两只小狼崽子日后如何生活,笑着离开。
儿孙自有儿孙福哟,这样很好。
将至快要到六月时,阮恬便跟着钱氏等人去河边挖蒲笋。
蒲笋和草芽不同,虽很相似,却不是同一种食材。
这本是时令的一道美味,可是人类为了能够留住这美味,也是绞尽脑汁,最后就做蒲笋干。
提到蒲笋,就得提到另一道美味——竹笋。
今春时,他们曾山上去挖了竹笋。虽没有后世许多出名笋子的品质好,但在齐州也是一道难得的鲜味。
此处本不产竹,皆因前人风雅,便在山上种植。几十年间,也繁殖成了如今的竹林,倒是白白便宜了他们这些贪食的家伙。
上山挖笋的人不少,但阮恬总能抢在他们前头。
又因有空间作弊,连下山时也无需背负太多。
“咱们可真像是蝗虫过境,坏得很。”
新鲜的竹笋不耐贮存,挖出来时需要尽快处理,否则就会失去风味。
这些新竹笋,是只有产地之内的人才能品尝到的美味,而外地人则无缘品尝到这一口鲜美。
那几日,家里用竹笋做菜,吃的那叫一个开心。
家里的火腿也熟成了,用竹签插入其中,轻轻嗅闻,便得到一抹奇异的醇香。那是岁月加诸在猪肉上的美味,也是蕴藏了时间的珍宝。
竹笋与火腿同煮,味道更鲜。不过阮恬打算把另一条腿留用,让味道酝酿更久才好。其余笋则做了笋干,烟笋与笋脯。还有一小坛酸笋,不过是充数凑个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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