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这个词在《诛仙》里面也出现过,玄奇的法术功法、以及法宝武器设定不知道吸引了多少读者和作者的模仿,但是相对来说,《诛仙》在这一方面的描述篇幅并不多。
不过,从这本书的内容上来看,笙歌是打算把修仙这一设定以及世界观给完善好了!
“这本书发布后,仙侠这一类型小说怕是真的要掀起一阵潮流了!”
培根暗暗想道。
《诛仙》已经完本,要说不累那肯定是假的,一天十万字十万字的写,生产队的驴都不敢这么工作。
正好莫书雁联系他说乐器到了,沈歌便收拾一下出了门。
“没在琴行吗?”
莫书雁说道:“直接去公司找她!”
两个人打车来到一座大厦前,上面还有一个大大的LOGO,晨曦娱乐。
“岑溪,晨曦……”
来到这里,彻底证实了沈歌之前的猜测。
里面的员工都认识莫书雁一般,有的人见到她还跟她打招呼,莫书雁带着沈歌径直走进了一间办公室里。
“臭丫头,进来都不敲门,没有礼貌。”
岑溪此时正坐在办公桌前整理着资料,看到莫书雁后,白了她一眼,责怪道:“别忘了比赛的事情是谁帮的你。”
“沈歌呀!”
莫书雁十分利索地回道。
“白眼狼,”岑溪小声说了一句,随后看向沈歌,“坐。”
沈歌也在看着岑溪,此时的她身着一身职业装,眉目间的婉约少了几分,多了几分严肃和冰冷,颇有小说里写的那种冰山高冷女总裁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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