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的时间,你怎么能熬得下来?”
“一眨眼就过去了。以前过日子,就是几天好像也要比这两年漫长得多呢!”
“那么长的时间,你都干些什么呀?”
“看书、长距离散步、湖上**舟,以及冥思。冥思十分耗费精力,两三个小时就会叫你精疲力竭,仿佛开车一口气跑了五百英里的路一样,只想好好休息一下。”
伊莎贝尔微微皱了皱眉头。她心里一片迷茫,恐怕也有点害怕。她可能有一种想法:这个几小时前走进屋来的拉里,虽然表面上没有变化,好像仍和从前一样开朗和友爱,但和她过去认识的那个拉里,那个非常坦率、平易、欢快、任性不听话但讨人喜欢的拉里已经不是一个人了。她曾经失去了他,如今重逢,起先以为他还是昔日的拉里,尽管历尽沧桑,却依旧属于她;然而现在,她好像抓了一把阳光在手里,那阳光从指头缝里溜掉了。这让她有点沮丧。那天晚上,我一直在盯着她瞧(这于我历来都是赏心悦目的事)。我发现她眼里充满着喜悦在看拉里那修剪得很整齐的脑袋(两只小耳朵紧贴着那脑袋壳),当她的目光落在拉里凹陷的太阳穴和消瘦的脸颊上时,眼神由喜转忧。她又望望他那瘦长的手—那双手虽然很瘦,却强壮有力。后来,她的目光移向了他那富于表情的嘴—那张嘴的嘴型好看,丰满但不性感,接着又去看他那平展的额头和端正的鼻子。他穿一身新装,虽没有艾略特的那种整洁、风雅,却落拓不羁、潇洒自如,好像那是一身天天穿的日常衣服似的。我觉得他似乎激起了伊莎贝尔的一种舐犊之情,而这种感情在她和自己的女儿之间并不曾见。她已有了当母亲的经历,而他看上去还像个孩子。她的神情中有一种母性的骄傲,一种为长大成人的儿子而产生的骄傲—那儿子说话有条有理,引得大家侧耳倾听,仿佛他在讲述真理。我觉得她并没有真正理解他话中的含义。
至此,我的话仍未问完。
“你的瑜伽师是个什么样子?”
“你指的是外表吧?这个嘛,个子不高,不胖也不瘦,浅棕色皮肤,脸刮得光光的,一头白发剪得很短,身上除掉一块围腰布外,什么也不穿,但看上去就和布克兄弟男装公司广告牌上的那个年轻男子一样干净利落,一样穿着得体。”
“他究竟有什么特殊之处,如此吸引你呢?”
拉里凝神看着我整整有一分钟,最后才做出了回答。他那双深陷在眼窝里的眼球目光炯炯,好像要射入我的灵魂深处一样。
“圣徒气息。”
他的回答使我感到有点意外。在这个陈设着精美家具、墙上挂着名画的房间里,这句话就像浴缸里溢出的水从天花板上漏下来,啪嗒一声落在了地面上。
“咱们都读过《圣徒传》,其中有圣佛兰西斯,有十字架的圣约翰,但那都是几百年前的事了。我从未想到过能遇见一个仍活在世上的圣徒。我第一次见到他,就坚定不移地相信他是个圣徒。那是一段美妙的人生经历。”
“你的收获是什么呢?”
“宁静。”他脱口而出,脸上淡淡一笑。随后,他突然站起身说:“我得走了。”
“哦,不要走,拉里。”伊莎贝尔叫了起来,“时间还早呢。”
“晚安。”他说道,脸上仍挂着微笑,丝毫没有理会伊莎贝尔的央求。他在伊莎贝尔的面颊上亲了亲,对她说道:“过一两天我再来看你们。”
“你住在哪里?我给你打电话。”
“哦,劝你别找这个麻烦了。你也知道在巴黎打个电话有多难。再说,我们那儿的电话常常出毛病。”
拉里不愿说出住址,利落地摆脱了窘境,我见了心里不由得发笑。隐瞒住址成了他的一个古怪的特征。我提出要请大家后天晚上去布伦园林吃饭。在这样四处飘香的春天,露天坐在大树下面吃饭,确是一大享受。到时候,可以坐上格雷开的汽车一同前往。我同拉里一同出了门,本想陪他走一段路,可一到街上他就跟我握了握手,快步走掉了。他走后,我坐上了一辆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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